[發明專利]車輛自動鎖閉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110828.2 | 申請日: | 2014-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337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23 |
| 發明(設計)人: | 馬超男;劉效飛;郭春光;沙慶迪;陳艷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張大威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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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自動 系統 方法 | ||
1.一種車輛自動鎖閉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位于車輛內的至少一個車內天線,所述至少一個車內天線用于檢測車鑰匙是否在所述車輛內;
位于所述車輛外側的至少一個車外天線,所述至少一個車外天線用于檢測所述車鑰匙是否在所述車輛的預設范圍之內;
車內人員檢測器,所述車內人員檢測器用于檢測所述車輛的車內是否有人;以及
車鎖控制器,所述車鎖控制器分別與所述至少一個車內天線、所述至少一個車外天線和所述車內人員檢測器相連,所述車鎖控制器用于在所述車內人員檢測器檢測到所述車輛的車內沒有人時,如果所述至少一個車外天線檢測到所述車鑰匙從所述預設范圍之內移動至所述預設范圍之外,則控制所述車輛鎖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關閉檢測器,所述關閉檢測器用于檢測所述車輛的車門、前艙蓋和后背行李箱門是否關閉;
報警器,所述報警器用于進行報警提示;
其中,所述車鎖控制器與所述關閉檢測器和所述報警器相連,所述車鎖控制器用于在控制所述車輛鎖閉時,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門、前艙蓋和后背行李箱門是否關閉,如果所述車輛的車門、前艙蓋或后背行李箱門未關閉,則控制所述報警器進行報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至少一個車內天線檢測到所述車鑰匙在所述車輛內,且駕駛員與所述車輛的距離大于預設值時,所述報警器進行報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內人員檢測器包括:
多個重量傳感器,所述多個重量傳感器分別位于所述車輛的座椅中。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量傳感器為電容式重量傳感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車內天線包括:
第一車內天線,所述第一車內天線位于所述車輛的中控臺;
第二車內天線,所述第二車內天線位于所述車輛的底部,且所述第二車內天線與所述車輛的前排座椅靠背對齊;以及
第三車內天線,所述第三車內天線位于所述車輛的底部,且所述第三車內天線與所述車輛的后排座椅靠背對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車外天線包括:
第一車外天線,所述第一車外天線位于所述車輛的左前門把手;
第二車外天線,所述第二車外天線位于所述車輛的后前門把手;以及
第三車外天線,所述第三車外天線位于所述車輛的后背行李箱。
8.一種車輛自動鎖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車鑰匙是否在車輛內;
檢測所述車鑰匙是否在所述車輛的預設范圍之內;
檢測所述車輛的車內是否有人;以及
當檢測到所述車輛的車內沒有人,且檢測到所述車鑰匙從所述預設范圍之內移動至所述預設范圍之外時,控制所述車輛鎖閉。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檢測所述車輛的車門、前艙蓋和后背行李箱門是否關閉;
當控制所述車輛鎖閉時,判斷所述車輛的車門、前艙蓋和后背行李箱門是否關閉;以及
如果所述車輛的車門、前艙蓋或后背行李箱門未關閉,則控制報警器進行報警。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檢測到所述車鑰匙在所述車輛內,且駕駛員與所述車輛的距離大于預設值時,控制所述報警器進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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