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鍋爐的受熱體及鍋爐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97247.X | 申請日: | 2014-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366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04 |
| 發明(設計)人: | 李來喜;李嚴華;宋浩然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來喜 |
| 主分類號: | F22B37/10 | 分類號: | F22B37/10;F24H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吳開磊 |
| 地址: | 017000 內蒙古自***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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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鍋爐 受熱 | ||
1.用于鍋爐的受熱體,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本體、進水管和出水管;
所述本體包括內壁和外壁,所述內壁和所述外壁均為兩端開口的中空腔體,所述外壁套設在所述內壁外,且所述外壁與所述內壁之間有縫隙,所述外壁與所述內壁的兩端分別密封在一起,所述外壁與所述內壁之間形成夾水層;
若干所述本體依次套設在一起,且相鄰兩個所述本體之間有縫隙;
若干所述本體的一端設置有所述進水管,所述進水管分別與若干所述夾水層連通;
若干所述本體的另一端設置有所述出水管,所述出水管分別與若干所述夾水層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鍋爐的受熱體,其特征在于,相鄰所述本體之間的縫隙寬度,大于所述外壁與所述內壁之間的縫隙寬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鍋爐的受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水管與所述出水管均呈“十”字形。
4.鍋爐,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鍋爐的受熱體、鍋筒和燃燒膛;
所述鍋筒的一端設置有所述燃燒膛;
所述受熱體設置在所述鍋筒內;
所述進水管的端口設置在所述鍋筒靠近所述燃燒膛的一端,且與所述鍋筒的夾層連通;
所述出水管的端口設置在所述鍋筒遠離所述燃燒膛的一端,且與所述鍋筒的夾層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鍋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上封頭;
所述上封頭為中空腔體,且與所述鍋筒的夾層連通;
所述上封頭靠近所述鍋筒的一面上設置有阻煙面板,所述阻煙面板與所述上封頭之間、所述阻煙面板與所述鍋筒之間均有縫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阻煙面板為中空腔體,其通過管道與所述上封頭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鍋筒上,靠近所述上封頭的一端,設置有風口。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鍋筒上,與所述進水管的端口和所述出水管的端口相對的位置,分別設置有手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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