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滅棘手的有害動物的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095111.5 | 申請日: | 2014-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2221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24 |
| 發明(設計)人: | F·S·迪歐瓜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陳代謝決定物研究工作實驗室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47/44 | 分類號: | A01N47/44;A01N43/36;A01P11/00;A01P15/00;A01N37/44;A01N37/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文平 |
| 地址: | 意大利卡斯***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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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滅 棘手 有害 動物 組合 | ||
1.用于消滅棘手的有害動物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包含生物殺傷劑活性劑,所述生物殺傷劑活性劑包含非必需氨基酸丙氨酸、甘氨酸、脯氨酸、絲氨酸、酪氨酸、天冬氨酸、天冬酰胺、谷氨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生物殺傷劑活性劑由非必需氨基酸丙氨酸、甘氨酸、脯氨酸、絲氨酸、酪氨酸、天冬氨酸、天冬酰胺、谷氨酸組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進一步包含谷氨酰胺和精氨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谷氨酰胺和精氨酸以相對于所述非必需氨基酸最高50重量%的量存在。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丙氨酸和精氨酸以2-3、優選等于2.5的重量比存在。
6.根據權利要求3-5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丙氨酸相對于精氨酸與谷氨酰胺之和的重量比為1-1.5,優選等于1.35。
7.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脯氨酸加上谷氨酰胺之和相對于酪氨酸的重量比為18-30,優選等于24.0。
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谷氨酸和谷氨酰胺以4-8、優選等于6.0的重量比存在。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甘氨酸和絲氨酸以2-3、優選等于2.5的重量比存在。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脯氨酸和絲氨酸以1-3、優選等于2.0的重量比存在。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絲氨酸相對于谷氨酸、天冬酰胺、天冬氨酸和酪氨酸之和的重量比為0.5-1.5,優選等于1.0。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絲氨酸和酪氨酸以4.5-7.5、優選等于6.0的重量比存在。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谷氨酸和天冬酰胺以0.5-1.5、優選等于1.0的重量比存在。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天冬酰胺和天冬氨酸以1-3、優選等于2.0的重量比存在。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棘手的有害動物物種優選屬于下述目的物種:嚙齒目、兔形目和鴿形目。
1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生物殺傷劑組合物用于消滅人類環境的棘手的有害動物物種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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