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媒體內容替換方法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92662.6 | 申請日: | 2014-03-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5021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2 |
| 發明(設計)人: | O·弗勞瑞茲肖克;J·B·吉根三世;D·B·龐塞里昂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際商業機器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G06F2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11247 | 代理人: | 于靜,張亞非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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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媒體 內容 替換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媒體內容替換方法,包括:
標識表示第一組媒體內容組件中的第一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標識符,其中所述第一組媒體內容組件包括在已從第一源接收的第一媒體文件內,其中所述標識表示第一組媒體內容組件中的第一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標識符基于:
分析所述第一組媒體內容組件,
將所述第一組媒體內容組件中的每個媒體內容組件與家長控制要求相比較,以及
確定所述第一媒體內容組件未能滿足所述家長控制要求;將所述第一標識符與表示第二組媒體內容組件中的第二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的至少一第二標識符相比較,其中所述第二組媒體內容組件包括在已從第二源接收的至少一第二媒體文件內,其中所述第一源不同于所述第二源,其中所述第二媒體內容組件滿足所述家長控制要求;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標識符與所述第二標識符匹配,使用所述第二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替換所述第一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第一和第二組媒體內容組件均包括以下項中的至少一個:
視頻媒體組件;
音頻媒體組件;以及
文本媒體組件。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源為媒體服務器,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源為用戶系統,其中所述媒體服務器遠離所述用戶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第一媒體文件呈現給用戶,其中已使用所述第二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替換所述第一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媒體文件是包括來自一個或多個媒體源的多個媒體組件的聚合文件。
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媒體文件是包括第一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的一個或多個媒體源之一的完整版本。
7.一種媒體內容替換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組標識符,其中所述第一組標識符中的每個標識符對應于媒體文件的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
接收家長控制要求;
將每個標識符的媒體文件的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與家長控制要求相比較,以確定未能滿足所述家長控制要求的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
將所述第一組標識符中的未能滿足所述家長控制要求的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對應的標識符與第二組標識符相比較,其中所述第二組標識符中的每個標識符對應于可用媒體文件的媒體內容組件的至少一部分;
基于所述比較,確定所述第一組標識符中的至少一第一標識符與所述第二組標識符中的一第二標識符相匹配;以及
基于所述確定,使用與所述第二標識符對應的所述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替換所述第一標識符。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組標識符包括在播放列表文件和聚合文件中的一個內。
9.根據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所述替換包括:
使用所述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替換所述播放列表文件和所述聚合文件中的所述一個內的所述第一標識符。
10.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第一組標識符呈現給用戶,其中已使用所述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替換所述第一標識符。
11.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還包括:
確定所述第一組標識符中的至少一第三標識符未能與所述第二組標識符中的每個標識符相匹配;
在至少一個數據庫中查詢與所述第二組標識符關聯的備選標識符;以及
從所述數據庫接收與所述第二組標識符關聯的至少一個備選標識符。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至少一個備選標識符與所述第二組標識符中的每個標識符相比較。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方法,還包括:
基于所述比較,確定所述備選標識符與所述第二組標識符中的一第四標識符相匹配;以及
基于所述確定,使用與所述第四標識符對應的所述媒體內容組件的所述至少一部分替換所述第一組標識符中的所述第三標識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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