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筒樁的施工方法及其樁筒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92260.6 | 申請日: | 2014-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0541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1 |
| 發明(設計)人: | 陳東曙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東曙 |
| 主分類號: | E02D7/18 | 分類號: | E02D7/18;E02D5/66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33109 | 代理人: | 尉偉敏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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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施工 方法 及其 結構 | ||
1.一種樁筒結構,包括內筒(1)、外筒(2)、樁靴(3)、振動錘、傳動架、夾持器(7)和沖擊落錘(8),其特征在于,所述樁靴(3)設置在內外筒的下端,所述夾持器(7)分別與內外筒的上端相固定,所述傳動架的下端穿過或者越過夾持器(7),與內外筒相固定,傳動架的上端與沖擊落錘(8)相適配,所述振動錘設置在夾持器(7)上,所述內筒(1)的上部設有封板(1.1),封板(1.1)的下方設有與內筒(1)相連通的排泥管(9),所述排泥管(9)的另一端與外界相連通,所述封板(1.1)傾斜設置;或所述封板(1.1)水平設置,所述排泥管(9)沿內外筒對稱設置,所述樁筒結構的施工方法為:第一步,將內筒(1)、外筒(2)和樁靴(3)放置在需要打樁的位置;第二步,用夾持器(7)將內外筒的上端固定,傳動架穿過或者越過夾持器(7),與內外筒固定,振動錘作用在夾持器(7)上,沖擊落錘(8)作用在傳動架上;第三步,啟動振動錘和沖擊落錘(8),傳動架和夾持器(7)推動內筒(1)、外筒(2)和樁靴(3)一起深入土層,直至打樁到要求的深度;第四步,沖擊落錘(8)停止工作,在內外筒之間進行澆注混凝土的工作,在振動錘的輔助下,拔出內筒(1)和外筒(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樁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錘為雙電機振動錘(5.1),所述傳動架為穿過夾持器(7)的連接管(6.1),連接管(6.1)的上端設有與沖擊落錘(8)相適配的上墊板(4),連接管(6.1)的下端與內筒(1)相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樁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錘為液壓振動錘(5.2),所述傳動架為越過夾持器(7)的門形架(6.2),門形架(6.2)的頂部與沖擊落錘(8)相適配,門形架(6.2)的兩側分別與內外筒相固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樁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器(7)為由內錐形管(10)、外錐形管(11)、子法蘭(12)、母法蘭(13)和支撐板(14)組成的法蘭夾持器,所述母法蘭(13)與內外筒的上端相連,所述子法蘭(12)與母法蘭(13)相適配,所述內錐形管(10)、外錐形管(11)的兩端分別與子法蘭(12)、支撐板(14)對應焊接相連,所述振動錘設置在支撐板(14)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樁筒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樁筒結構還包括緊固螺栓(17),所述內筒(1)與外筒(2)之間設有夾持板I(15),外筒(2)的外壁設有夾持板II(16),所述緊固螺栓(17)依次穿過夾持板II(16)、外筒(2)和夾持板I(15),與內筒(1)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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