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安全提醒的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091059.6 | 申請日: | 2014-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736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8 |
| 發明(設計)人: | 張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M1/24;G06F9/44;G06F11/30;G08B21/02 |
| 代理公司: |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44298 | 代理人: | 章小燕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安全 提醒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安全提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移動終端檢測自身的運動狀態信息及操作狀態信息;
當所述移動終端處于運動中,且正在被操作時,所述移動終端發出安全提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移動終端的運動狀態信息包括:
所述移動終端通過內置或外接的加速度傳感器實時獲取所述移動終端運動的加速度數據,并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置或外接的角速度傳感器,實時獲取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角度數據;
當所述獲取的運動的加速度數據超過預設的第一閾值,和/或所述運動角度的變化超過預設的第三閾值時,確定所述移動終端處于運動中。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所述移動終端的操作狀態信息包括:
檢測所述移動終端的屏幕點亮時間是否超過預設的第二閾值,當所述屏幕點亮時間超過預設的第二閾值時,判斷所述終端正在被操作;
或,通過光傳感器或攝像頭捕捉用戶的眼部動作,當檢測到用戶視線聚焦于所述移動終端時,判斷所述終端正在被操作;
或,當所述移動終端的物理按鍵被按下時,判斷所述移動終端正在被操作。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出安全提醒包括屏幕閃爍、鎖定屏幕、彈出文字提醒、振動和/或發出報警聲音。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為智能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平板電腦或MP4播放器。
6.一種進行安全提醒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移動終端的運動狀態信息及操作狀態信息;
提醒模塊,用于當所述移動終端處于運動中,且正在被操作時,發出安全提醒。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模塊包括:
運動狀態判斷單元,用于通過移動終端內置或外接的加速度傳感器實時獲取所述移動終端運動的加速度數據,并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置或外接的角速度傳感器,實時獲取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角度;當所述獲取的運動的加速度數據超過預設的第一閾值,和/或所述運動角度的變化超過預設的第三閾值時,確定所述移動終端處于運動中。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模塊還包括:
操作狀態判斷單元,用于檢測屏幕點亮時間是否超過預設的第二閾值,當所述屏幕點亮時間超過預設的第二閾值時,判斷所述終端正在被操作;或,通過光傳感器或攝像頭捕捉用戶的眼部觀察動作,當檢測到用戶視線聚焦于所述移動終端時,判斷所述終端正在被操作;或,當所述移動終端的物理按鍵被按下時,判斷所述移動終端正在被操作。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提醒模塊具體用于屏幕閃爍、鎖定屏幕、彈出文字提醒、振動和/或發出報警聲音。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為智能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平板電腦或MP4播放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091059.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