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軌道車輛及其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089778.4 | 申請日: | 2014-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028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丁偉民;盧玉丹;袁新輝;李琛玫;周季香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南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C17/00 | 分類號: | B61C1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曉波 |
| 地址: | 412001 ***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軌道 車輛 及其 拉出 解鎖 設備 二次 防護 裝置 | ||
1.一種軌道車輛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裝座,用于與設備箱蓋周邊的車架相連接;
安裝筒,一端與所述安裝座固定連接,另一端設有端蓋,且所述端蓋設有開口;
防護板,包括壓緊所述設備箱蓋的板體部和與所述板體部相連接的芯軸部,所述芯軸部通過所述開口伸入于所述安裝筒內(nèi),且所述芯軸部伸入于所述安裝筒的部分設有彈性部件抵接部;
彈性部件,所述彈性部件一端與所述彈性部件抵接部相抵,另一端與所述端蓋相抵。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設有限位邊,所述芯軸部設有與所述限位邊相適配的限位凸臺,所述限位凸臺可被拉出于所述開口;所述防護板與所述設備箱蓋貼緊時,所述芯軸部在所述限位凸臺和所述限位邊的限位作用下周向處于固定狀態(tài)。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的形狀為正方形,所述限位凸臺的橫截面形狀也為正方形。
4.如權(quán)利與其1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部件抵接部為固定設置于所述芯軸部的擋板。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芯軸部伸入于所述安裝筒內(nèi)部的一端安裝有螺母,且所述芯軸部設有凸起,所述擋板夾緊于所述凸起與所述螺母之間。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母與所述擋板之間設有平墊和彈墊。
7.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芯軸部設有防止所述螺母脫落的定位銷。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包括螺栓,安裝筒設有與所述螺栓的外螺紋相適配的內(nèi)螺紋,車架設有供所述螺栓穿過的通孔,車架夾緊于所述螺栓的螺帽與安裝筒之間。
9.一種軌道車輛,包括設備箱,所述設備箱設有設備箱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quán)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拉出解鎖式設備箱蓋二次防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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