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80406.5 | 申請日: | 2014-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232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8 |
| 發明(設計)人: | 陳開阮;劉輝;林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福光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5/177 | 分類號: | G02B15/177;G02B7/09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學俊 |
| 地址: | 350015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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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變焦 日夜 兩用 攝像 鏡頭 | ||
1.一種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的光學系統中沿光線從左向右入射方向依次設有光焦度為負的前組A和光焦度為正的后組B,所述前組A和后組B之間設有可變光欄C;所述前組A包括從左向右依次設置的負月牙型透鏡A-1、雙凹透鏡A-2以及正月牙型透鏡A-3;所述后組B包括從左向右依次設置的一凸一平透鏡B-1、正月牙型透鏡B-2、雙凸透鏡B-3、雙凹透鏡B-4、負月牙型透鏡B-5和雙凸透鏡B-6密接的膠合組以及一凸一平透鏡B-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組A與后組B之間的空氣間隔為9.04~47.55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組A與可變光欄C之間的空氣間隔為7.72~33.98mm,所述負月牙型透鏡A-1與雙凹透鏡A-2之間的空氣間隔為8.87mm,所述雙凹透鏡A-2與正月牙型透鏡A-3之間的空氣間隔為1.59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組B與可變光欄C間的空氣間隔為1.32~13.57mm,所述正月型牙透鏡B-1和正月牙型透鏡B-2的空氣間隔為0.22mm,所述正月牙型透鏡B-2和雙凸透鏡B-3的空氣間隔為0.23mm,所述雙凸透鏡B-3和雙凹透鏡B-4的空氣間隔為0.08mm,所述雙凹透鏡B-4與負月牙型透鏡B-5和雙凸透鏡B-6密接的膠合組之間的空氣間隔是為0.6mm,所述膠合組和一凸一平透鏡B-7的空氣間隔為0.76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機械結構包括外罩殼和位于外罩殼內腔前部的前凸輪和位于后部的后凸輪,所述前凸輪的內部套設有主鏡筒,所述主鏡筒內部前端套設有安裝有前組A鏡片的前組鏡筒,所述前凸輪的旁側設有與其通過齒輪嚙合配合的前端電機,所述前凸輪通過設于其前端的前導釘驅動前組鏡筒移動以實現調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凸輪內套設有安裝有后組B鏡片的后組鏡筒,所述后凸輪旁側設有與其通過齒輪嚙合配合的后端電機,所述后凸輪通過后導釘作用于后組鏡筒的導釘槽內以驅動后組鏡筒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電機與所述前端電機安裝在位于前凸輪后端且位于主鏡筒外周部的固定板上,所述固定板由通過螺釘固定于所述主鏡筒的上固定片實現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罩殼的后端設有的罩殼蓋,所述罩殼蓋上設有CS接口方式的連接座,所述連接座通過位于外罩殼內腔后端的過渡件和位于所述罩殼蓋后端的固定片實現固定,所述罩殼蓋通過螺絲釘固定于過渡件上。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鏡筒的后端通過螺釘固連有自動光驅以實現通過電源控制自動光圈來控制通光量;所述前組鏡筒的前端設有前壓圈,前組鏡筒內部設有位于所述雙凹透鏡A-2和正月牙型透鏡A-3之間的隔圈BC。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變焦變倍日夜兩用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組鏡筒后端設置有后壓圈,后組鏡筒內設有位于所述膠合組和一凸一平透鏡B-7之間的隔圈IJ、位于所述正月牙型透鏡B-2和雙凸透鏡B-3之間的隔圈EF以及位于所述一凸一平透鏡B-1和正月牙型透鏡B-2之間的隔圈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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