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利用絨山羊原料皮制作羊絨毛皮的方法以及羊絨毛皮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073572.2 | 申請日: | 2014-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303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0 |
| 發明(設計)人: | 申水容 | 申請(專利權)人: | 申水容 |
| 主分類號: | C14B1/02 | 分類號: | C14B1/02;C14B1/58;C14C1/08;C14C3/06;C14B15/02;C14B1/40;C14B1/26;C14C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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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絨山羊 原料 制作 羊絨 毛皮 方法 以及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毛皮的制作方法以及毛皮,更具體地,涉及利用絨山羊原料皮制作羊絨毛皮的方法以及通過該方法制作的羊絨毛皮。
背景技術
通常所說的毛皮,是指屠宰皮上帶毛的毛皮動物并剝皮后,通過原料皮加工技術,將剝皮后帶毛的生皮以未去除原料皮上的毛的狀態下對毛和皮進行加工而生產的產品,即,通過一般毛皮的原料皮化學加工(dressing)而生產的產品。
但是,實際上不能將帶毛的皮都稱為毛皮,其包括具有粗而長的長毛(guard?hairs)和細而稠密的短毛(fur),而長毛需要泛有光澤,短毛作為絨毛,需要具有能夠保持保暖力的稠密的密度。
通常作為毛皮使用的水貂、狐貍、浣熊、兔子等具有長的長毛和稠密而密度大的短毛。作為好毛皮的毛的條件為長毛和短毛以合理的結構分布,若長毛全部覆蓋短毛,則長毛的粗毛降低短毛的美感,導致毛皮價值降低,因此需要長毛以適當的密度分布,以使短毛若隱若現,或者,能夠顯示出更多的短毛。
此外,作為發達國家的動物生命保護運動對象的野生毛皮動物,所謂人們一般不食用該動物肉的動物。
提供生毛皮(raw?fur?skin)的浣熊(racoon)、狐貍、水貂等毛皮動物,相對于野生的,現在多以通過飼養來提供,但是,人們不是為了食用其肉而只是為了獲得毛皮(fur)而宰殺這些動物,因此,這種野生毛皮動物成為動物生命保護運動的對象,而且,有關水貂、狐貍、浣熊等野生毛皮動物的動物生命保護運動,以反野生毛皮社會運動(Anti-wild?fur?social?movement)的形式正在擴散。
作為這些發達國家的社會運動的一環,動物生命保護運動對毛皮產業也產生了影響,知名時裝品牌避免使用浣熊(racoon)、狐貍、水貂等野生動物、即野生毛皮動物的毛皮,或者宣言不使用這些毛皮。即,發達國家的環境保護運動團體通過反野生毛皮社會運動(Anti-wild?fur?social?movement),反對將浣熊(racoon)、狐貍、水貂的天然毛皮使用在時裝上,而且,作為全球性服裝品牌的Nike、Adidas、North?face等,使用降低服裝價格的人造毛皮,以不使用浣熊(racoon)、狐貍、水貂的天然野生毛皮的形式,參與這種反野生毛皮社會運動(Anti-wild?fur?social?movement)。
因此,在動物生命保護運動的環境下,限制使用如上所述毛皮動物的毛皮,而這種運動逐漸擴散,導致毛皮產業受到沉重的打擊。因此,迫切需要開發不成為這種反野生毛皮社會運動(Anti-wild?fur?social?movement)的對象的動物毛皮。可以通過使用如綿羊、兔子、牛、豬、雞、鴨等家畜的副產物(byproducts)來加工毛皮(fur?skin)的方法代替。作為這種家畜,山羊作為供人吃肉的可被列為像綿羊類的家畜,而且不僅不成為如上所述的反野生毛皮社會運動(Anti-wild?fur?social?movement)的對象,絨山羊原料皮(cashmere?goat′s?raw?skin)作為獲得肉而屠殺的副產物,相對于水貂、狐貍、浣熊(racoon)的皮,生毛皮的價格低廉。絨山羊(Cashmere?goat)為學名(cite?name),特指亞洲絨山羊(Capra?hircus?Langer)的一種。
現有的絨山羊原料皮的加工技術,絨山羊原料皮以如下方式使用,將附著在原料皮上的毛、即羊絨毛(cashmere?hairs)和長毛(guard?hairs)全部拔除,并從這些毛中分離出羊絨毛回收,以用作制造羊絨纖維的原料,而長毛用作生產廉價地毯的原料。
此外,去除毛的絨山羊原料皮(dehaired?cashmere?goat′s?skin)只加工成皮革,用作皮制的夾克、包、鞋、手套等皮革時裝原料。因此,全球的絨山羊加工領域的實際情況為,分離出皮和羊絨毛,原料皮100%用作皮革,而毛部分加工成羊絨毛和地毯用毛,作為時裝原料使用。
即,絨山羊原料皮,通過化學加工(tanning),只作為皮革(leather)使用,而將這種絨山羊原料皮等加工成毛皮(dressed?fur?skin)的技術目前還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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