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定影裝置以及具備其的圖像形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71998.4 | 申請日: | 2014-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7666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01 |
| 發明(設計)人: | 吉川幸太;淺川昌也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3G15/20 | 分類號: | G03G15/2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雒運樸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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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影 裝置 以及 具備 圖像 形成 | ||
1.一種定影裝置,其具備:
支承部件,其將與第一定影部件相對的第二定影部件支承為可相對于所述第一定影部件接觸/分離;
施力部件,其對所述支承部件施力,以使所述第二定影部件相對于所述第一定影部件壓接;以及
壓力解除部件,其將所述第二定影部件相對于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壓接解除,
其特征在于,
使所述壓力解除部件相對于所述支承部件沿著預先確定的既定移動方向相對移動,使得所述施力部件進行作用,
所述支承部件具有在所述移動方向上的所述施力部件進行作用的壓力位置保持所述壓力解除部件的第一保持部,
所述壓力解除部件具有被保持于所述支承部件上的所述第一保持部的被保持部,
在所述被保持部被保持于所述支承部件上的所述第一保持部的狀態下,通過所述施力部件對所述支承部件施加作用力,使所述第二定影部件壓接于所述第一定影部件,另一方面,在所述支承部件上的所述第一保持部對所述被保持部的保持被解除了的狀態下,在將所述施力部件對所述支承部件的作用力解除了的所述移動方向上的解除位置,解除所述第二定影部件向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壓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壓力解除部件具有沿著與所述移動方向正交的正交方向的軸部,
所述支承部件具有將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軸部支承為沿著所述移動方向往復移動自如的引導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引導部具有沿著所述移動方向將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軸部引導為移動自如的引導槽,
所述引導槽具有朝向外部開放且供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軸部裝卸自如地插入的開口部。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施力部件的一端設置于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軸部,并且另一端以如下方式設置于支承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支承部件上,
所述方式為另一端位于在所述第二定影部件向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壓接狀態下的沿著所述移動方向的假想直線上、或者另一端位于在所述第二定影部件向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壓接解除狀態下的所述假想直線上、或者另一端位于在所述第二定影部件向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壓接狀態下的所述假想直線與在所述第二定影部件向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壓接解除狀態下的所述假想直線之間的區域內。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被保持部具有沿著與所述移動方向正交的正交方向突出的突出部,
所述支承部件構成為在所述引導部支承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軸部,使得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軸部繞該軸部的中心軸轉動自如,且所述支承部件具有在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位于所述壓力位置的狀態與位于所述解除位置的狀態之間利用所述施力部件的作用力使所述突出部滑動接觸的滑動接觸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件上的所述第一保持部具有設于所述滑動接觸部的第一凹部,
所述第一凹部構成為在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位于所述壓力位置的狀態下卡止所述被保持部上的所述突出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件具有在所述解除位置保持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被保持部的第二保持部,
所述第二保持部具有設于所述滑動接觸部的第二凹部,
所述第二凹部構成為在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位于所述解除位置的狀態下卡止所述被保持部上的所述突出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件具有在所述滑動接觸部中設于所述第一凹部和所述第二凹部之間的山形狀的凸部。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二凹部設有用于限制所述壓力解除部件的所述被保持部上的所述突出部向與所述第一凹部相反的一側移動的第一限制部。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引導部設有用于限制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上的所述軸部向遠離所述第一定影部件的方向移動的第二限制部。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施力部件在所述壓力解除部件位于所述解除位置時處于自由長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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