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處理污染土壤的鎘固定劑及該土壤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66642.1 | 申請日: | 2014-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889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14 |
| 發明(設計)人: | 陳偉;李倩;黃順紅;袁翠玉;歐陽坤;萬斯;王兵;趙丹;徐溢;孫建德;彭新平;萬文玉;朱安玲;尹柳娟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有色金屬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9K17/06 | 分類號: | C09K17/06;B09C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 |
| 地址: | 410100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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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處理 污染 土壤 固定 方法 | ||
1.一種用于處理污染土壤的鎘固定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鎘固定劑由石灰、木炭和植物有機肥組成,所述石灰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3.7~4.6%,所述木炭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2.3~6.9%,所述植物有機肥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1.0~4.0%;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中有效態鎘含量為6~7mg/kg。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鎘固定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4.15~4.6%,所述木炭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2.3~4.6%,所述植物有機肥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3.0~4.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鎘固定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和所述木炭的粒徑均小于5mm。
4.一種污染土壤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破碎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
2)將石灰與木炭加入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中,混合,得到混合物,浸濕、攪勻、靜置所述混合物得到中間物;
3)向所述中間物加入植物有機肥,放置得到凈化土壤;其中,
所述石灰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3.7~4.6%,所述木炭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2.3~6.9%,所述植物有機肥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1.0~4.0%;
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中有效態鎘含量為6~7mg/kg。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4.15~4.6%,所述木炭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2.3~4.6%,所述植物有機肥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3.0~4.0%。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靜置時間為1~2天;所述放置時間為大于2天;所述浸濕步驟中灑水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30~45%。
7.一種污染土壤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破碎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將植物有機肥浸泡過夜得到有機肥液;
2)將石灰與木炭加入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中得到混合物,再將所述有機肥液加入所述混合物中,浸濕、攪勻、放置得到凈化土壤;其中,
所述石灰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3.7~4.6%,所述木炭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2.3~6.9%,所述植物有機肥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1.0~4.0%;
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中有效態鎘含量為6~7mg/kg。
8.根據權利要求7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灰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4.15~4.6%,所述木炭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2.3~4.6%,所述植物有機肥的加入量為所述待處理污染土壤重量的3.0~4.0%。
9.根據權利要求4~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土壤粒度為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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