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及夾層玻璃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66368.8 | 申請日: | 2009-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88030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12 |
| 發明(設計)人: | 松田匠太;中村浩造;島本倫男;梁信烈 | 申請(專利權)人: | 積水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3C27/12 | 分類號: | C03C27/12;C08L29/14;C08K5/00;B32B17/1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蔣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夾層玻璃 中間 | ||
1.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具有:在頻率1Hz下顯示tanδ的最大值時的溫度T1在-30℃~0℃的范圍內的隔音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隔音層相對于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3或4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含有71重量份以上的增塑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相對于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3或4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增塑劑的含量為160重量份以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3或4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平均聚合度為2600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3或4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量為21.5mol%以下。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3或4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基量為15mol%以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隔音層相對于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5以上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含有50重量份以上的增塑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相對于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5以上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增塑劑的含量為80重量份以下。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5以上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平均聚合度為2600以上。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5以上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量為39mol%以下。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5以上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基量為5mol%以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隔音層夾在2張保護層之間,所述保護層的在頻率1Hz下顯示tanδ的最大值時的溫度T2比T1高。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保護層的在頻率1Hz下顯示tanδ的最大值時的溫度T2在0℃~40℃的范圍內。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
保護層相對于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3或4、縮醛化度為60~75mol%、乙酰基量為10mol%以下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100重量份,含有25~50重量份的增塑劑。
15.一種夾層玻璃,其特征在于,
權利要求1、2、3、4、5、6、7、8、9、10、11、12、13或14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夾在2張透明板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積水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未經積水化學工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066368.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