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智能手持設備的WIFI共享和運營系統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65314.X | 申請日: | 2014-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90606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06 |
| 發明(設計)人: | 郭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盤陀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12/08 | 分類號: | H04W12/08;H04L29/06;H04W76/10;H04W84/12 |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師事務所33233 | 代理人: | 郭小麗 |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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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智能 手持 設備 wifi 共享 運營 系統 方法 | ||
1.基于智能手持設備的WIFI共享和運營系統,包括,
被分享方,作為WIFI熱點的與互聯網連接的智能手持設備;
分享方,接收被分享方的WIFI的智能手持設備;
其特征在于:所述被分享方還設有本地Portal的服務器;本地Portal與遠端運營后臺連接可以實現Portal作為移動互聯網入口和分發平臺進而進行的商業運營;
所述被分享方
(1)以自動或手動啟用wifi熱點分享,修改相關的網絡配置參數;
(2)在智能手持設備上啟動一個Web服務器來伺服本地內容;
(3)重定向所有Web請求到本地內容;
(4)接收用戶的認證請求,進行認證;
(5)根據認證結果顯示相關信息;
(6)記錄用戶的上網數據;
所述分享方
(1)用智能手持設備連接被分享方的熱點;
(2)通過標準的DHCP協議,獲取到IP地址;
(3)打開瀏覽器,如IE,訪問任意網站,發起HTTP請求;
(4)被分享方截獲用戶的HTTP請求,若分享方沒有認證過,就強制到被分享方的Portal服務器;
(5)被分享方的Portal服務器向分享方終端推送Portal頁面;
(6)分享方可以訪問Portal頁面上的各種媒體資源,存儲在被分享方本地或遠端;也可以在頁面上填入用戶名、密碼等信息,提交到認證服務器進行用戶級別的認證;
(7)Portal服務器根據認證結果,推送認證結果頁面,如果成功,分享方可以自由的訪問互聯網;
(8)被分享方會記錄分享方訪問的網址和內容,留待溯源需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手持設備的WIFI共享和運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地portal為鑒權頁面,內容導流頁面,視頻圖片倒數頁面,游戲或應用下載頁面等運營方式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手持設備的WIFI共享和運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鑒權頁面可以對智能手持設備WIFI分享上網類行為進行鑒權,計費類管理和溯源。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手持設備的WIFI共享和運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地portal作為分發平臺,媒體服務,網站流量等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入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手持設備的WIFI共享和運營系統,其特征在于:被分享方的功能模塊包括:認證鑒權、http服務器、UI控制、WiFi Manager、Network Manager、訪問日志。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手持設備的WIFI共享和運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持設備為手機,PAD,PC及其他帶有WiFi通訊模塊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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