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吹塑模制過程和設備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061244.0 | 申請日: | 2014-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00246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A.J.貝克;A.W.多布邁爾;A.埃勒;P.格米恩德;P.格勞爾;G.A.米歇利斯;M.B.奧爾布里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TI汽車技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49/56 | 分類號: | B29C49/56;B29C49/48;B29C49/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董均華,楊炯 |
| 地址: | 德國拉***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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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吹塑模制 過程 設備 | ||
1.一種用于制造中空本體具體地為燃料箱的吹塑模制過程,包括如下步驟:
將型坯放置在吹塑模具的部分之間;
至少部分地關閉吹塑模具,從而型坯的端部區(qū)域以不透氣體的方式封閉;
使得型坯的內部空間經受壓力介質,從而型坯被至少部分地壓靠吹塑模具部分且中空本體被預成型;
用夾持裝置接合型坯的部分;
將吹塑模具部分中的一個或兩者相對于彼此移動或者將至少一個夾持裝置相對于吹塑模具部分移動,從而型坯在夾持裝置之間被撕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程,還包括:將至少一個物體放置在型坯的撕開部段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過程,其中,所述物體形成為用于至少一個燃料系統(tǒng)部件例如燃料泵的托架,附連到其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程,其中,所述夾持裝置均包括凹槽,型坯的凹槽材料在型坯經受壓力介質時接收在凹槽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過程,其中,所述夾持裝置均包括:夾持構件,適合于相對于吹塑模具部分移動;以及與夾持構件相對地設置的止擋表面,其中,凹槽在夾持構件和止擋表面之間形成,且其中,夾持構件和止擋表面中的一個或兩者相對于另一個移動,以便利于型坯材料的夾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程,其中,至少一個夾持裝置被移動,以在兩個夾持裝置之間撕開型坯,而沒有模具部分的對應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過程,其中,兩個夾持裝置以相反方向遠離彼此移動,以在夾持裝置之間撕開型坯的一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程,其中,型坯的撕開部段抵靠吹塑模具部分放置,且所述半部部段和吹塑模具部分之間的空間被排空,或者在吹塑模具關閉時型坯的內部空間經受壓力介質,以便執(zhí)行型坯部段的成型,與中空本體的最終形狀相對應。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另一過程步驟,型坯部段在抵靠吹塑模具部分完全成型之后,借助于相對的邊緣區(qū)域彼此材料熔融,所述區(qū)域是仍然熔融熱的或者通過使得吹塑模具部分抵靠彼此移動而被再次加熱。
10.一種用于通過吹塑模制過程制造中空本體的設備,包括:
吹塑模具,所述吹塑模具帶有至少兩部分,吹塑模具的所述至少兩部分具有相對于彼此以互補相對的關系設置的邊緣區(qū)域;以及
朝向吹塑模具的內部邊緣定向且設置在邊緣區(qū)域處的夾持機構,每個夾持裝置包括凹槽,所述凹槽借助于夾持元件在寬度上可變,所述夾持元件能從打開位置移動到夾持位置,以接合被接收在凹槽內的型坯的一部分。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其中,吹塑模具部分適合于在夾持機構的夾持位置移開,從而在至少兩個夾持裝置之間撕開型坯。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還包括模具部分的突起,所述突起設置在要制成中空本體之外的區(qū)域中的多個位置處,以在模具部分移動到打開位置時將型坯的撕開部段相對于模具部分保持。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設備,其中,至少一個夾持裝置能相對于另一個夾持裝置移動,以將型坯的在可移動夾持裝置附近的部分撕開。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設備,其中,可移動夾持裝置通過一個模具部分支承或者鄰近一個模具部分,且能獨立地相對于所支承或鄰近的模具部分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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