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帶主處理單元、數字前端、基帶單元及數據傳輸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58244.5 | 申請日: | 2014-0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6898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07 |
| 發明(設計)人: | 袁雁南;段然;孔令斌;崔春風;易芝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5/00 | 分類號: | H04L5/00;H04W72/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安利霞 |
| 地址: | 100032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下行公共控制信道 處理單元 有效比特 基帶主 基帶單元 生成模塊 數據傳輸 資源映射 遠端射頻單元 傳輸帶寬 發送模塊 數據交互 載波動態 放入 基帶 遷移 發送 協作 | ||
1.一種基帶主處理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生成模塊,用于根據下行公共控制信道數據,生成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所述下行公共控制信道數據包括物理混合自動重傳指示信道PHICH數據,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數據和物理控制格式指示信道PCFICH數據;
第二生成模塊,用于生成所述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的資源映射信息;
發送模塊,用于將所述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及資源映射信息發送給數字前端,以使得所述數字前端根據所述資源映射信息對所述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進行處理,得到處理后的下行公共控制信道數據并發送,其中,PDCCH和PCFICH采用QPSK調制,而PHICH在經過BPSK調制及擴頻處理后通過轉換能夠得到QPSK調制的星座點,由數字前端在接收到該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對其進行處理,數字前端需要知道所接收到的有效的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的類型及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基帶主處理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生成模塊包括:
第一處理子模塊,用于對PHICH數據進行處理,得到PHICH的符號序列;
轉換子模塊,用于對所述PHICH的符號序列進行轉換,得到轉換后PHICH比特數據,所述轉換后的PHICH比特數據的數據量小于所述PHICH的符號序列的數據量;
生成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轉換后的PHICH比特數據生成下行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基帶主處理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生成模塊,還包括:
第二處理子模塊,用于對所述PDCCH數據及PCFICH數據進行處理,得到PDCCH比特數據及PCFICH比特數據;
所述生成子模塊進一步用于根據所述轉換后的PHICH比特數據、PDCCH比特數據及PCFICH比特數據生成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基帶主處理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送模塊還用于向所述數字前端發送功率控制信息,以使得所述數字前端根據所述功率控制信息,對下行公共控制信道進行功率控制。
5.一種數字前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基帶主處理單元發送的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及資源映射信息;
處理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資源映射信息對所述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進行處理,得到處理后的下行公共控制信道數據,所述下行公共控制信道數據包括物理混合自動重傳指示信道PHICH數據,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數據和物理控制格式指示信道PCFICH數據;
發送模塊,用于發送所述處理后的下行公共控制信道數據;
其中,PDCCH和PCFICH采用QPSK調制,而PHICH在經過BPSK調制及擴頻處理后通過轉換能夠得到QPSK調制的星座點,由數字前端在接收到該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對其進行處理,數字前端需要知道所接收到的有效的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的類型及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數字前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行公共控制信道的有效比特數據包括PHICH的有效比特數據、PDCCH的有效比特數據及PCFICH的有效比特數據,當所述PHICH的有效比特數據占用的比特位為2比特時,所述處理模塊包括:
第一調制子模塊,用于根據資源映射信息對所述PHICH的有效比特數據、PDCCH的有效比特數據及PCFICH的有效比特數據進行正交相移鍵控QPSK調制,得到PHICH的QPSK調制符號、PDCCH的QPSK調制符號及PCFICH的QPSK調制符號;
第三處理子模塊,用于對所述PHICH的QPSK調制符號、PDCCH的QPSK調制符號及PCFICH的QPSK調制符號進行處理,得到處理后的下行公共控制信道數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未經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058244.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