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簧載質量阻尼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27298.5 | 申請日: | 2009-10-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867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14 |
| 發明(設計)人: | 板橋界兒;木下剛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02 | 分類號: | B60W30/02;B60W30/20;B60W40/02;B60W40/10;B60W50/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韓峰;孫志湧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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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質量 阻尼 控制系統 | ||
1.一種車輛的簧載質量阻尼控制系統,其包括:
簧載質量阻尼控制器(3),其用于設定簧載質量阻尼控制量以對響應于來自道路的輸入或者駕駛員要求的扭矩而在車身中產生的簧載質量振動進行阻尼;以及,
驅動控制器(2),其對由車輛的動力源所產生的驅動扭矩進行控制,以便實現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量,從而執行簧載質量阻尼控制,
其特征在于:
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系統包括確定單元,所述確定單元根據所述車輛的操作情況、所述車輛的狀態情況以及駕駛員要求中的至少一個來確定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的執行是在允許情況下還是在禁止情況下,所述允許情況是用于允許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所述禁止情況是用于禁止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
所述確定單元被構造成,當出現下述情形(a)至(j)中的至少一種時,確定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的執行是在所述禁止情況下:
(a)當車輛速度低于或等于預定的車輛速度時,
(b)安裝在所述車輛中的手動變速器是處在低速檔位,
(c)當輸出扭矩不能被傳送至驅動輪時,
(d)當安裝在所述車輛中的自動變速器中的扭矩轉換器的鎖止離合器處于半嚙合狀態或者處于釋放狀態時,
(e)當駕駛員未操作加速器踏板時,
(f)當駕駛員未操作加速器踏板并且加速器未處在自動驅動模式的控制之下時,
(g)當用于驅動節流閥的電機的溫度等于或者高于特定溫度時,
(h)當檢測到制動踏板被駕駛員操作時,
(i)當用于在自動制動控制之下生成制動力的命令被發送時,
(j)當上限速度控制正在被執行時,
所述驅動控制器(2)被構造成,當所述確定單元確實是所述允許情況時,執行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并且
當所述確定單元確定是所述禁止情況時,所述驅動控制器(2)被構造成以小于正常時間控制時的簧載質量阻尼控制量的簧載質量阻尼控制量來執行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或者立即結束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或者利用減少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量來逐漸地結束所述簧載質量阻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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