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步活化法制備焦炭基成型活性炭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26616.6 | 申請日: | 2014-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5487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3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大偉;田原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
| 主分類號: | C01B31/12 | 分類號: | C01B31/12 |
| 代理公司: | 東營雙橋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7107 | 代理人: | 羅文遠 |
| 地址: | 26658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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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步 活化 法制 焦炭 成型 活性炭 方法 | ||
1.一種一步活化法制備焦炭基成型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是:采用如下步驟:
1)物理混合:在焦炭中添加生物質、40~60wt%的磷酸,并攪拌均勻,所述的焦炭為粒徑不大于2?mm、BET比表面積不大于300?m2/g的粉末炭,所述的生物質為粒徑不大于3mm的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
2)低溫塑化:將焦炭、生物質和40~60wt%的磷酸按0.2~0.7:0.8~1.4:0.9~2.5的質量比混合;于60~100℃加熱40-120?min得到樣品;
3)擠壓成型:將上述樣品加壓到3~8Mpa并保壓1-5min,獲得成型體;
4)加熱活化:在惰氣保護下,將成型體于450~650℃活化40~120?min;
5)洗滌干燥:將活化過的成型體水洗至中性后干燥,即可得成型活性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步活化法制備焦炭基成型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焦炭為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炭、煤基粉狀炭或粉狀石油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步活化法制備焦炭基成型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生物質為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木質纖維素類生物質為木屑或花生殼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步活化法制備焦炭基成型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步驟5)中的洗滌干燥是指:先于30~90℃干燥0.5-16h,再于100-150℃干燥0.5-6h。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步活化法制備焦炭基成型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惰氣是指氮氣、煙道氣、二氧化碳、水蒸氣或者上述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步活化法制備焦炭基成型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是:進一步的制備方法如下:
物料混合:將粒徑小于0.07?mm的煤基粉狀炭,比表面積170m2/g,與粒徑范圍為0.1-0.9?mm的楊木粉按煤基粉狀炭:楊木粉=1:2的質量比混合,接著,充分攪拌物料,直至視覺上混合均勻;之后,將磷酸:楊木粉按1.7:1?的質量比移入40wt%的磷酸,繼續攪拌,直至視覺上所有物料被潤濕;
低溫塑化:將混合物在干燥箱中于85℃下加熱6h,期間,每隔20?min攪拌一次,每次攪拌時間為1?min;
擠壓成型:稱取3.8g的上述物料,將其加壓至5MPa,并保持2min,之后泄壓,得到成型體;
加熱活化:將成型體在N2保護下置于已被加熱到700℃的管式爐中,并保溫1h;
洗滌干燥:將加熱過的成型體在惰氣下進行冷卻,冷卻至100℃以下后,用熱自來水反復洗滌所得成型體,直至洗液的pH接近中性;洗液可用于配制磷酸溶液,也可經加熱、光照或自然蒸發濃縮后直接使用,洗滌結束后,將成型體置于烘箱中,先于50℃干燥8h,再于120℃干燥3h;
所得成型活性炭的耐壓強度為4.2MPa,?比表面積為840m2/g,產率為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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