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10492.2 | 申請日: | 2014-0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983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5-21 |
| 發明(設計)人: | 孫剛;陳朝敏;吳文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四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B4/044 | 分類號: | A23B4/044;A23L1/27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學強;魏曉波 |
| 地址: | 641300 四川***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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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央處理器 控制 煙熏 工藝 | ||
1.一種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將待煙熏的產品放入煙熏爐內,通過電腦控制煙熏爐自動進行發色、干燥、煙熏、蒸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待煙熏的產品為灌裝成型的香腸、火腿、烤肉。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腦控制煙熏爐自動進行發色、干燥、煙熏、蒸煮是通過中央處理器與煙熏爐內的發色干燥蒸煮裝置、煙熏設備連接,從而控制發色干燥蒸煮煙熏設備自動按照設定條件運行。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發色步驟設定條件為55℃恒溫下,發色時間為20分鐘。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步驟設定條件為60℃恒溫下,干燥時間為40—50分鐘。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煙熏步驟設定的條件為65℃恒溫下,煙熏時間為18分鐘,煙熏結束需要抽風機進行排煙。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中央處理器控制的煙熏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煮步驟設定的條件為78℃—86℃恒溫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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