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008440.1 | 申請日: | 2014-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11174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2 |
| 發明(設計)人: | 金圣萬;金哲;吳和烈;趙榮濟;黃賢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G06F3/0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劉燦強;尹淑梅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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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 ||
1.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第一基板,包括多個像素區域和包圍所述像素區域的非顯示區域;
第二基板,與所述第一基板重疊;
圖像顯示部分,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
黑矩陣,設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
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與所述黑矩陣的第一部分重疊并且是電浮置的,其中,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設置于所述非顯示區域中;
彼此電絕緣的多個第一類型觸摸線,所述第一類型觸摸線包括主第一類型觸摸線,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與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重疊并且與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電絕緣;以及
彼此電絕緣的多個第二類型觸摸線,所述第二類型觸摸線包括主第二類型觸摸線,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與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重疊并且與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電絕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類型觸摸線在第一方向上延伸并且沿著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排列,其中所述第二類型觸摸線在所述第二方向上延伸并且沿著所述第一方向排列。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輔第一類型浮置電極,所述輔第一類型浮置電極與所述黑矩陣的第二部分重疊、是電浮置的并且與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設置于同一層上,其中所述多個第一類型觸摸線包括輔第一類型觸摸線,并且其中所述輔第一類型浮置電極在第三方向上與所述輔第一類型觸摸線重疊而不與任何第二類型觸摸線重疊,所述第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中的每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比所述輔第一類型觸摸線窄。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比所述輔第一類型觸摸線窄。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包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彼此電連接的主第一類型觸摸電極和輔第一類型觸摸電極,并且其中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電極具有網狀結構并且具有大致菱形形狀。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交叉絕緣層,所述交叉絕緣層設置于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與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之間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與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重疊的位置處。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如果觸摸事件發生在所述第二基板,則形成第一用戶電容器、第二用戶電容器和第三用戶電容器,所述第一用戶電容器形成于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和用戶之間,所述第二用戶電容器形成于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和用戶之間,并且所述第三用戶電容器形成于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和用戶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
平坦化層,設置于所述黑矩陣和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之間;
第一絕緣層,設置于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和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之間且設置于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和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之間;以及
第二絕緣層,設置于所述圖像顯示部分和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之間且設置于所述圖像顯示部分和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主第二類型浮置電極,所述主第二類型浮置電極與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和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中的每一個重疊、通過所述第二絕緣層與所述主第一類型觸摸線和所述主第二類型觸摸線電絕緣、與所述黑矩陣的所述第一部分重疊并且是電浮置的。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在所述顯示裝置的平面圖中,所述主第二類型浮置電極與所述主第一類型浮置電極具有相同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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