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發泡即飲型飲料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78133.4 | 申請日: | 2013-07-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770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3-02 |
| 發明(設計)人: | D·薩哈伊;A·謝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雀巢產品技術援助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2/38 | 分類號: | A23L2/38;A23L2/40;A23F5/24;A23F5/36;B01F3/04;B65D1/04;B65D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牛曉玲;吳鵬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泡 即飲型 飲料 | ||
1.一種即飲型飲料,所述即飲型飲料包含:
泡沫引發劑組分,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選自由粉末和液體組成的組 的介質;以及
包含溶解氣體的主要液體組分,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與所述主要液體組 分分開存放,通過將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加入到所述主要液體組分中來形 成所述飲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飲型飲料,其中所述主要液體組分包含溶 解了氣體的水,所述氣體選自由一氧化二氮(N2O)、二氧化碳(CO2)和它們 的組合組成的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飲型飲料,其中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 選自由可溶性咖啡粉和咖啡濃縮物組成的組的咖啡配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即飲型飲料,其中所述主要液體組分包含咖 啡芳香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飲型飲料,其中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 選自由可溶性茶粉和茶濃縮物組成的組的茶配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飲型飲料,其中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 選自由果汁粉和果汁濃縮物組成的組的果汁配料。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即飲型飲料,其中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 選自由可可粉和可可濃縮物組成的組的可可配料。
8.一種形成發泡即飲型飲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將包含 泡沫引發劑組分的容器開啟,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選自由粉末和液體 組成的組的介質,所述開啟所述容器將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分配到含有溶 解氣體且與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分開存放于所述容器中的主要液體組分 中,從而在所述容器內形成所述發泡即飲型飲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無需搖晃所述容器或將所述飲料 倒入不同容器,即可形成所述發泡即飲型飲料。
10.一種發泡即飲型飲料,形成所述發泡即飲型飲料的方式為:將容器 分配部分中的泡沫引發劑組分分配到含有溶解氣體且與所述泡沫引發劑組 分分開存放于所述容器內的主要液體組分中,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選 自由粉末和液體組成的組的介質。
11.一種容器,所述容器包含:
泡沫引發劑組分,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選自由粉末和液體組成的組 的介質;以及
主要液體組分,所述主要液體組分包含溶解氣體并且與所述泡沫引發劑 組分分開存放于所述容器中,所述容器被構造成在開啟時將所述泡沫引發 劑組分分配到所述主要液體組分中,并且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向所述主要 液體組分中的分配在所述容器內形成發泡即飲型飲料。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容器,所述容器包括存放和分配所述泡沫 引發劑組分的分配部分。
13.一種制備用于生產發泡即飲型飲料的容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主要液體組分和泡沫引發劑組分存放在飲料容器中,所述主要液體組 分含有溶解氣體;以及
將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與所述主要液體組分分開存放,所述泡沫引發劑 組分包含選自由粉末和液體組成的組的介質,并且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存 放在所述飲料容器的分配部分中,所述分配部分將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分 配到所述主要液體組分中,從而在所述飲料容器內產生所述發泡即飲型飲 料。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泡沫引發劑組分包含所述 飲料的一部分配料,并且所述主要液體組分包含所述飲料的其余配料。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使所述主要液體組 分經受1至400巴的壓力,受壓的時段選自由注入氣體期間、注入氣體之 后及其組合組成的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雀巢產品技術援助有限公司,未經雀巢產品技術援助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78133.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