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改善存活蛋白疫苗在癌癥治療中的功效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76924.3 | 申請日: | 2013-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241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1 |
| 發明(設計)人: | M·曼蘇爾;N·L·伯恩斯坦;G·M·韋爾;M·M·斯坦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免疫疫苗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9/39 | 分類號: | A61K39/39;A61K31/675;A61K39/00;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趙蓉民;丁秀云 |
| 地址: | 加拿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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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改善 存活 蛋白 疫苗 癌癥 治療 中的 功效 方法 | ||
1.環磷酰胺和包括至少一種存活蛋白抗原的疫苗在制備用于在受試者中改善所述疫苗在癌癥治療中的功效的藥物中的應用,所述治療包括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藥物,所述給予包括:
(i)以足夠提供免疫-調節作用的量向所述受試者給予至少兩劑量的環磷酰胺,其中以節律式方案將所述環磷酰胺給予所述受試者,其中所述節律式方案包括每天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環磷酰胺,持續每兩周中的約一周的期間;并且
(ii)隨后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治療有效量的疫苗,其中所述疫苗是用至少一種存活蛋白抗原、脂質體和包括連續相的疏水性物質的載體制備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癌癥表達所述至少一種存活蛋白抗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包括在給予所述疫苗前每天至少1次、2次、3次或4次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環磷酰胺。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應用,包括在給予所述疫苗前約一周的期間內每天兩次給予所述環磷酰胺。
4.根據權利要求1至2任一項中所述的應用,包括約每三周一次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疫苗。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包括約每三周一次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疫苗。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包括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疫苗2次、3次、4次或更多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包括在給予第一劑量的所述疫苗前約一周開始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環磷酰胺,并且包括約每三周一次向所述受試者給予所述疫苗。
8.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存活蛋白抗原是肽抗原或編碼抗原的核酸。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存活蛋白抗原是肽抗原或編碼抗原的核酸。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2任一項中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存活蛋白抗原是肽抗原,或編碼所述肽抗原的核酸分子,所述肽抗原包括來自存活蛋白SEQ ID NO:11的氨基酸序列,所述存活蛋白能夠在所述受試者中引起細胞毒性T-淋巴細胞(CTL)應答。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存活蛋白抗原是肽抗原,或編碼所述肽抗原的核酸分子,所述肽抗原包括來自存活蛋白SEQ ID NO:11的氨基酸序列,所述存活蛋白能夠在所述受試者中引起細胞毒性T-淋巴細胞(CTL)應答。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2任一項中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存活蛋白抗原是肽抗原,所述肽抗原包括FEELTLGEF;FTELTLGEF;LTLGEFLKL;LMLGEFLKL;RISTFKNWPF;RISTFKNWPK;STFKNWPFL;和LPPAWQPFL,或其任何組合;或編碼所述肽抗原的核酸分子。
13.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存活蛋白抗原是肽抗原,所述肽抗原包括FEELTLGEF;FTELTLGEF;LTLGEFLKL;LMLGEFLKL;RISTFKNWPF;RISTFKNWPK;STFKNWPFL;和LPPAWQPFL,或其任何組合;或編碼所述肽抗原的核酸分子。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2任一項中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存活蛋白抗原包括五種肽抗原的混合物,所述五種肽抗原包括FTELTLGEF;LMLGEFLKL;RISTFKNWPK;STFKNWPFL和LPPAWQPFL。
1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存活蛋白抗原包括五種肽抗原的混合物,所述五種肽抗原包括FTELTLGEF;LMLGEFLKL;RISTFKNWPK;STFKNWPFL和LPPAWQP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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