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由木質纖維素生物質生產寡糖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73410.2 | 申請日: | 2013-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0849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26 |
| 發明(設計)人: | E.茹爾迪耶;C.艾馬爾;F.本沙巴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IFP新能源公司;農業研究和發展公司;國家農業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2P19/12 | 分類號: | C12P19/12;C12P21/00;C12N9/42;C12P7/10;C12P7/1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郭慧;呂彩霞 |
| 地址: | 法國呂埃***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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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木質 纖維素 生物 生產 寡糖 方法 | ||
1.由木質纖維素生物質生產寡糖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至少下列步驟:
a) 在預處理反應器中預處理生物質以提供包含預處理過的底物的流出物;
b) 在反應器中在纖維素酶存在下進行獲自步驟a)的流出物中所含的預處理過的底物的酶法水解以產生含有葡萄糖、纖維素酶和水的水解產物;
c) 取出包含液體部分的至少一部分獲自步驟b)的水解產物;
d) 降低步驟c)中取出的所述部分的水解產物的水含量以使所述水解產物的液體部分的水含量為所述水解產物的液體部分的總重量的小于65重量%水;
e) 將獲自步驟d)的水解產物在40℃至70℃的溫度下孵育產生富含寡糖的流出物所需的時間。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驟d)中,通過在低于90℃的溫度下蒸發,濃縮步驟c)中取出的水解產物。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驟d)中,將葡萄糖添加到步驟c)中取出的水解產物中。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驟d)中,進行步驟c)中取出的水解產物的膜分離以分離所述液體部分的至少一部分水。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步驟d)中,將步驟c)中取出的水解產物分離成至少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水解產物部分在大于90℃的溫度下濃縮,并將濃縮水解產物部分與第二水解產物部分混合。
6.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進行獲自步驟a)的流出物的固/液分離以回收含有糖的液體部分和含有預處理過的底物的固體部分,所述固體部分送往步驟b)。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水解產物作為與所述液體部分的混合物在步驟d)中處理。
8.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液體部分與獲自步驟e)的富含寡糖的流出物混合。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方法,其中獲自步驟e)的流出物包含槐糖和/或龍膽二糖。
10.由木質纖維素生物質生產纖維素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9之一的生產寡糖的方法和下列附加步驟:
f) 將至少一部分富含寡糖的水解產物送往含有培養基和能夠產生纖維素酶的微生物的反應器;和
g) 培養混合物以產生富含纖維素酶的流出物。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生產纖維素酶的方法,其中步驟f)中所用的微生物來自里氏木霉屬。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權利要求11的生產纖維素酶的方法,其中步驟g)以半連續模式進行。
13.根據權利要求10或權利要求11的生產纖維素酶的方法,其中進行步驟g)中獲得的流出物的固/液分離以回收含有纖維素酶的液體部分并將所述液體部分再循環至步驟b)的反應器。
14.單獨或作為混合物生產醇、溶劑或有機酸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0至13之一的生產纖維素酶的方法的步驟,且其中將一部分獲自步驟b)的水解產物送往包含微生物的發酵反應器以產生包含醇和/或溶劑的發酵汁。
15.單獨或作為混合物生產醇、溶劑或有機酸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0至13之一的生產纖維素酶的方法的步驟,且其中將一部分獲自步驟a)的流出物送往用于同時水解和發酵的單元。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進行乙醇發酵以生產乙醇作為主要醇。
17.根據權利要求14或權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進行丁醇發酵以生產單獨的或作為與丙酮或異丙醇的混合物的正丁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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