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減振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71059.3 | 申請日: | 2013-08-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6896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08 |
| 發明(設計)人: | 山科勇輔;門前唯明;久保充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三菱重工機電系統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F15/02 | 分類號: | F16F15/02;E04H9/0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權太白,謝麗娜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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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裝置 | ||
1.一種減振裝置,根據作為減振對象的結構物的擺動,通過致動器對設置于所述結構物的可動質量體進行驅動,從而使所述結構物的擺動衰減,所述減振裝置的特征在于,
包括:第一檢測構件,對所述結構物的位移、所述結構物的速度以及所述結構物的加速度中的至少一個進行檢測;
第二檢測構件,對所述可動質量體的位移以及所述可動質量體的速度中的至少一個進行檢測;以及
控制部,求出所述可動質量體的目標位移與由所述第二檢測構件檢測出的所述可動質量體的位移之間的位移偏差以及所述可動質量體的目標速度與由所述第二檢測構件檢測出的所述可動質量體的速度之間的速度偏差中的至少一個,并基于所述位移偏差以及所述速度偏差中的至少一個,生成用于使所述致動器驅動所述可動質量體的控制指令,
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以使所述可動質量體的振幅恒定且對所述結構物的擺動起到衰減作用的方式來設定相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基于將衰減項α乘以由所述第一檢測構件檢測出的所述結構物的建筑速度v1所得到的結果而進行設定,其中,所述衰減項α是將在所述可動質量體的允許行程范圍內以恒定的振幅驅動的質量體加速度振幅目標值Aref除以所述結構物的速度波形的振幅Ab而得到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基于將衰減項α乘以由所述第一檢測構件檢測出的所述結構物的建筑位移x1所得到的結果而進行設定,其中,所述衰減項α是將在所述可動質量體的允許行程范圍內以恒定的振幅驅動的質量體速度振幅目標值Aref除以所述結構物的位移波形的振幅Ab而得到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基于將衰減項α乘以由所述第一檢測構件檢測出的所述結構物的建筑速度v1所得到的結果而進行設定,其中,所述衰減項α是將在所述可動質量體的允許行程范圍內以恒定的振幅驅動的質量體位移目標值Aref除以所述結構物的速度波形的振幅Ab而得到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基于將衰減項α乘以由所述第一檢測構件檢測出的所述結構物的加速度a1所得到的結果而進行設定,其中,所述衰減項α是將在所述可動質量體的允許行程范圍內以恒定的振幅驅動的質量體速度目標值Aref除以所述結構物的速度波形的振幅Ab而得到的。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將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設定為:使相位相對于所述結構物的擺動延遲90度。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將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設定為:使相位相對于所述結構物的擺動延遲90度。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將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設定為:使相位相對于所述結構物的擺動延遲90度。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將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設定為:使相位相對于所述結構物的擺動延遲90度。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減振裝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將所述目標位移以及所述目標速度設定為:使相位相對于所述結構物的擺動延遲9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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