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聚焦透鏡系統、可更換鏡頭裝置以及照相機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70324.6 | 申請日: | 2013-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691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07 |
| 發明(設計)人: | 飯山智子;米谷祐亮;葛原聰;末吉正史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知識產權經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G03B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 31210 | 代理人: | 肖華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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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聚焦 透鏡 系統 更換 鏡頭 裝置 以及 照相機 | ||
1.一種內聚焦透鏡系統,其具有由至少一個透鏡元件構成的透鏡組,所述內聚焦透鏡系統的特征在于,包括:
被配置在最物方側的最物方側透鏡組;
被配置在最像方側的第1最像方側透鏡元件;以及
鄰近配置在所述第1最像方側透鏡元件的物方側的第2最像方側透鏡元件,
所述最物方側透鏡組具有正的光焦度,在從無限遠對焦狀態朝近物對焦狀態進行聚焦時,所述最物方側透鏡組相對于像面是固定的,
所述第1最像方側透鏡元件以及所述第2最像方側透鏡元件的至少一個具有負的光焦度,
所述內聚焦透鏡系統滿足以下的條件(1)以及(2):
(FNO2×f×L)/(Y2)<30···(1)
BF/Y<1.75···(2)
其中,
FNO:整個系統的F值,
f:整個系統的焦距,
L:透鏡全長,即從配置在透鏡系統的最物方側的透鏡元件的物方側面至像面的光軸上的距離,
Y:由下式表示的最大像高
Y=f×tanω,
ω:整個系統的半視場角,
BF:從第1最像方側透鏡元件的像方側面的頂點至像面的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
至少具有第1聚焦透鏡組以及第2聚焦透鏡組,作為在從無限遠對焦狀態朝近物對焦狀態進行聚焦時沿著光軸移動的聚焦透鏡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滿足以下的條件(3):
DAIR/Y<1.16···(3)
其中,
DAIR:無限遠對焦狀態下的構成透鏡系統的透鏡元件間的空氣間隔中的最大值,
Y:由下式表示的最大像高
Y=f×tanω,
f:整個系統的焦距,
ω:整個系統的半視場角。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滿足以下的條件(4):
0.5<fG1/f<2.0···(4)
其中,
fG1:最物方側透鏡組的焦距,
f:整個系統的焦距。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
第1聚焦透鏡組以及第2聚焦透鏡組都由2個以下的透鏡元件構成。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
第1聚焦透鏡組以及第2聚焦透鏡組的至少一個具有負的光焦度。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
第1聚焦透鏡組位于第2聚焦透鏡組的物方側,
所述內聚焦透鏡系統滿足以下的條件(5):
1.0<|fF1|/f<2.5···(5)
其中,
fF1:第1聚焦透鏡組的焦距,
f:整個系統的焦距。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從無限遠對焦狀態朝近物對焦狀態進行聚焦時,第1聚焦透鏡組以及第2聚焦透鏡組的某一方沿著光軸向物方側移動,另一方沿著光軸向像方側移動。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滿足以下的條件(6):
0.5<DSUM/f<1.5···(6)
其中,
DSUM:構成透鏡系統的所有透鏡元件的在光軸上的厚度的合計值,
f:整個系統的焦距。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聚焦透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滿足以下的條件(7):
1.5<DIM/DOB<4.0···(7)
其中,
DOB:最物方側透鏡組的在光軸上的厚度,
DIM:從相鄰地位于最物方側透鏡組的像方側的透鏡組中的、最物方側透鏡元件的物方側面至第1最像方側透鏡元件的像方側面的光軸上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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