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保護電路模塊、和包括保護電路模塊的蓄電池模塊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68571.2 | 申請日: | 2013-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8192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1 |
| 發明(設計)人: | 鄭提維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普泰科電子韓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2/34 | 分類號: | H01M2/34;H01M2/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嚴志軍;李婷 |
| 地址: | 韓國慶尚***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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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保護 電路 模塊 包括 蓄電池 | ||
1.一種保護電路模塊,其包括:
基底;
連接端子,其構造為安裝在所述基底上,并且從單元電池引線和/或感測模塊接收單元電池的電信號;
電路部分,其構造為安裝在所述基底上,并且連接所述單元電池引線和/或所述感測模塊和所述連接端子;
第一蓋,其構造為覆蓋所述基底的一側;
第二蓋,其構造為容納所述基底,并且覆蓋所述基底的另一側;以及
固定部件,其構造為同時穿透并因而聯接所述第一蓋、所述基底和所述第二蓋,
其中,用于容納所述連接端子來保護所述連接端子的連接端子保護部分形成在所述第二蓋上,并且用于聯接所述連接端子和所述單元電池引線和/或所述感測模塊的引導狹槽形成在所述連接端子保護部分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部分包括熔斷器、繼電器、斷路器、和開關中的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用于相互聯接的聯接器形成在所述第一蓋和第二蓋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聯接器包括:
突起,其形成在所述第一蓋上;和
鉤部,其形成在所述第二蓋上且構造為與所述突起聯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件構造為穿透所述第一蓋、所述基底、和所述第二蓋的中心。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多個肋沿著分別形成于所述第一蓋、所述基底、所述第二蓋上的多個固定孔的至少一個周界以徑向形式形成以用于所述固定部件的穿透,并且構造為支撐所述固定部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數據連接器,其構造為安裝在所述基底上;
其中,用于將所述數據連接器安裝在所述基底上的數據連接器插入狹槽形成在所述第一蓋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用于將所述電路部分安裝在所述基底上的電路部分插入狹槽形成在所述第一蓋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支撐部分,其一側與所述第二蓋聯接,并且其外側能夠與車輛箱分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蓋構造為通過在所述支撐部分上方上升和下降來與所述支撐部分聯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件引導所述第二蓋的在所述支撐部分上方的上升和下降。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分提供為圍繞所述第二蓋的至少一部分。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引導部分,其形成在所述第一蓋或所述第二蓋的一側上;和
第二引導部分,其形成在所述支撐部分的一側上,并且構造為對應于所述第一引導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蓋或所述第二蓋和所述支撐部分的聯接通過所述第一引導部分和所述第二引導部分來引導。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蓋在所述第一蓋和所述支撐部分之間可固定地被按壓。
15.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保護電路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件包括:
螺栓,其構造為同時穿透并因而聯接所述第一蓋、所述基底、和所述第二蓋;和
螺母,其提供至所述支撐部分并且構造為與所述螺栓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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