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被照亮框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61724.0 | 申請日: | 2013-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039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09 |
| 發明(設計)人: | 馬雷克·加韋爾;馬丁·沃爾斯;阿特斯·梅蘇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挪佛麥迪哥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7/32 | 分類號: | G07F17/32;G07F17/34;G09F1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白云;鄭霞 |
| 地址: | 奧地利貢*** | 國省代碼: | 奧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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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亮 框架 系統 | ||
1.一種用于對顯示單元、例如屏幕(6)等加框的被照亮框架系統,該被照亮框架系統包括一個框架(2),在該框架上安排了優選地處于多個LED(4)的形式的照亮裝置(3)以用于照亮該框架(2),其中該框架(2)框住了框架內部(30)并且是由多個框架部件(2a,2b,...,2n)構成的,在該框架內部中將安排該顯示單元,并且這些框架部件彼此連接并且在其末端區段(7,8)處具有以互鎖方式可接合的互補性連接裝置(9),其特征在于,用于遮擋該框架內部(30)以免受該照亮裝置(3)發出的光的遮擋裝置(31)與該照亮裝置(3)相關聯。
2.如前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該遮擋裝置(31)具有被提供在該框架(2)上的至少一個遮擋邊緣(16),其中這些框架部件(2a,2b,...,2n)中的至少一個、優選地每一個配備有優選地處于凸形的條帶狀異形輪廓的形式的一個遮擋邊緣(16)以用于相對于該框架內部(30)來遮擋該照亮裝置(3)。
3.如以上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這些遮擋裝置(31)具有裝配至該照亮裝置上的至少一個遮擋邊緣(32)。
4.如以上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這些框架部件(2a,2b,...,2n)中的至少一個具有凹槽狀異形凹陷(14),該凹槽狀異形凹陷在框架前側的方向上是開放的以便容納該照亮裝置(3)和/或以凹入方式安排所述照亮裝置,其中界定該異形凹陷(14)的一個異形側面(28)相對于旨在將該顯示單元安排在其中的該框架內部(30)來屏蔽該照亮裝置(3),這樣使得該照亮裝置(3)發出的光不是入射到所述框架內部(30)中、而是基本上完全在該框架前側的方向上可發射的。
5.如前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所述異形凹陷(14)被設計成以異形中空部的形式周向地延伸跨過整個框架(2)。
6.如前兩項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1),其中,這些框架部件(2a,2b,...,2n)各自包括一個凸形的異形區段(13),該凸形的異形區段在框架前側的方向上突出并且在該凸形的異形區段中該異形凹陷(14)被設計來容納該照亮裝置(3)。
7.如以上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該照亮裝置(3)以一種方式被安排成使得在各自情況下由該照亮裝置(3)輸出的光的主軸線(21)基本上徑向地背離該框架內部(30)指向外、尤其是在該框架(2)所限定的框架平面(35)內或與該平面平行。
8.如以上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一個光學系統(36)與該照亮裝置(3)相關聯,該光學系統用于捕捉且在預定發射方向(29)上、優選地背離該框架前側而基本上垂直于該框架平面來發射由該照亮裝置(3)所輸出的光。
9.如前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在該框架(2)上和/或在該照亮裝置(3)上提供了用于捕捉由該照亮裝置(3)發射的光并在所述發射方向(29)上發射所捕捉的光的至少一個反射器(15)。
10.如前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該反射器(15)以一種方式被造形和定向成使得來自該照亮裝置(3)的、被該反射器(15)捕捉的光背離該框架前側(33)被發射到位于該框架前側的前方的半空間(34)中、和/或背離用該框架(2)加框的顯示單元被發射。
11.如權利要求8至10之一結合權利要求7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該反射器(15)包括在該框架周向方向上延伸且相對于該照亮裝置(3)所發射的光的所述主軸線(14)傾斜的反射器區域,其中所述反射器區域優選是由該異形凹陷(14)的側面形成的,該照亮裝置(3)被容納在該異形凹陷中。
12.如權利要求9至11之一結合權利要求4所述的被照亮框架系統,其中,用于容納該照亮裝置(3)的異形凹陷(14)和/或至少一個框架部件(2a,2b,...,2n)的與所述異形凹陷(14)相鄰的異形區段是處于反射器(15)的形式和/或配備有該反射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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