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潔牙劑中的改進的清潔的處理過的二氧化硅和金屬硅酸鹽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9572.0 | 申請日: | 2013-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8118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2-22 |
| 發明(設計)人: | 卡爾·W·加里斯;威廉姆·J·夏甲;P·邁克基爾;特里·W·納斯維拉 | 申請(專利權)人: | J.M.休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B33/18 | 分類號: | C01B33/18;C01B33/193;A61K8/25;A61K8/26;A61K8/19;A61Q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高瑜,鄭霞 |
| 地址: | 美國佐***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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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潔牙劑 中的 改進 清潔 處理 二氧化硅 金屬 硅酸鹽 | ||
1.一種用于制備二氧化硅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熱處理包含金屬化合物的二氧化硅材料,其中所述金屬以其氧化物形式具有至少約5.5的摩氏硬度值,并且其中熱處理包括在足以使被布置在所述材料的表面上的所述金屬化合物的至少一部分脫水的溫度下加熱所述二氧化硅材料并且持續足以使被布置在所述材料的表面上的所述金屬化合物的至少一部分脫水的時間段。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熱處理包括在至少約400℃的溫度下加熱所述二氧化硅材料持續至少約8小時。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熱處理包括在至少約550℃的溫度下加熱所述二氧化硅材料持續至少約8小時。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熱處理之后,所述二氧化硅材料具有至多約10wt.%的金屬濃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二氧化硅材料通過使硅酸鹽溶液、酸化劑與可溶性金屬鹽接觸來制備,其中所述可溶性金屬鹽包含以其氧化物形式具有至少5.5的摩氏硬度值的金屬離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離子包括鋁、錫或其組合中的一種或更多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離子包括鋁。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離子包括錫。
9.一種二氧化硅材料,通過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備。
10.一種潔牙劑組合物,包含權利要求9所述的二氧化硅材料。
11.一種用于制備潔牙劑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從約400℃至約900℃的溫度下熱處理二氧化硅材料以形成熱處理過的二氧化硅材料;以及然后使所述熱處理過的二氧化硅材料與一種或更多種潔牙劑組分接觸以形成潔牙劑材料。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熱處理包括在至少約400℃的溫度下加熱所述二氧化硅材料持續至少約8小時。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熱處理包括在至少約550℃的溫度下加熱所述二氧化硅材料持續至少約8小時。
14.一種潔牙劑材料,通過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制備。
15.一種二氧化硅材料,具有小于約3wt.%的在900℃下的燒失量。
16.一種二氧化硅材料,具有以下中的一種或更多種:
a.以至多約10wt.%的濃度的被布置在其表面上的金屬離子;
b.小于約3wt.%的在900℃下的燒失量;或
c.與未暴露于熱處理步驟的常規的二氧化硅材料相比的增加的聚合度。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二氧化硅材料,具有以至多約4wt.%的濃度的被布置在其表面上的金屬離子。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二氧化硅材料,具有與常規的非熱處理的沉淀二氧化硅相比的至少約150%的增加的Einlehner磨損值。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二氧化硅材料,具有與常規的非熱處理的沉淀二氧化硅相比的在熱處理之后至多約25%的RDA值增加。
20.一種潔牙劑組合物,包含權利要求16所述的二氧化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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