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對毛發進行拉直并漂色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7754.4 | 申請日: | 2013-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6852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1 |
| 發明(設計)人: | B·羅澤;J·伍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花王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8/365 | 分類號: | A61K8/365;A61Q5/04;A61Q5/08;A61K8/19;A61K8/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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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毛發 進行 拉直 方法 | ||
1.一種用于對毛發進行拉直并漂色的方法,其中,
包括以如下順序進行的以下步驟:
(a)將第一組合物施用于毛發上,所述第一組合物為拉直組合物,其pH為4或更低,并且包含乙醛酸和/或其水合物和/或其鹽,
(b)使該組合物在毛發上停留1~120分鐘,
(c)將毛發干燥,
(d)可選擇地用水沖洗毛發并將毛發干燥,
(e)用表面溫度為130~250℃的烙鐵處理毛發,
(f)可選擇地對毛發進行沖洗和/或用洗發劑清洗并干燥,
(g)將包含至少一種氧化劑和至少一種堿化劑的pH為8~11的含水第二組合物施用在毛發上,所述第二組合物為漂色組合物,
(h)使該組合物在毛發上停留5~45分鐘,洗掉該組合物,并可選擇地用洗發劑清洗毛發并將毛發干燥,
其中,步驟(a)至(f)的完成與步驟(g)至(h)的開始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多于三個小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用表面溫度為180±50℃的烙鐵處理毛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氧化劑為過氧化氫,其含量基于所述漂色組合物的總重量優選為1~20wt.%。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堿化劑為氨。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漂色組合物為通過將包含至少一種過酸鹽和堿化劑的固體第一組分與包含過氧化氫的含水第二組分混合而形成的兩組分組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固體第一組分包含銨鹽。
7.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拉直組合物包含乙醛酸和/或其水合物和/或其鹽,其濃度基于所述拉直組合物的總重量計算為0.1~40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拉直組合物的pH為0.5~3。
9.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拉直組合物包含一種或多種護理成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護理成分為硅酮。
11.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拉直組合物包含少于2%的硫系還原劑。
12.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以毛發與組合物的施用重量比為0.5:2~2:0.5將所述拉直組合物和/或所述漂色組合物施用在毛發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烙鐵的溫度在170~200℃的范圍內。
1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
不包括與還原組合物或堿性直發劑的施用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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