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無線通信系統中應用自主拒絕的方法和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7207.6 | 申請日: | 2013-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7004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在煜;李英大;李承俊;鄭圣勛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W48/02 | 分類號: | H04W48/02;H04W72/12;H04W28/06;H04W76/18;H04W76/27;H04W88/0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達小麗;夏凱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系統 應用 自主 拒絕 方法 設備 | ||
1.一種在無線通信系統中通過用戶設備UE應用自主拒絕的方法,其中通過主小區PCell和輔小區SCell來服務所述UE,所述方法包括:
從網絡接收無線電資源控制RRC連接重新配置消息,
其中,所述RRC連接重新配置消息包括用于所述PCell的第一拒絕比率、用于所述SCell的第二拒絕比率和用于所述UE的第三拒絕比率;
確定是否在所述P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
如果確定在所述P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則在有效時段上計數在所述PCell中的上行鏈路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
如果在所述PCell中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小于所述第一拒絕比率并且如果用于所述UE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的總數目小于所述第三拒絕比率,則拒絕在當前子幀處的調度的UL傳輸;
確定是否在所述S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
如果確定在所述S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則在有效時段上計數在所述SCell中的上行鏈路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以及
如果在所述SCell中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小于所述第二拒絕比率并且如果用于所述UE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的總數目小于所述第三拒絕比率,則拒絕在所述當前子幀處的調度的UL傳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或第二拒絕比率是指配的UL子幀的最大聚合數目,對于所述指配的UL子幀,允許所述UE拒絕在所述PCell或SCell中的調度的UL傳輸。
3.一種在無線通信系統中的用戶設備UE,所述UE包括:
射頻RF單元,所述射頻RF單元用于發送或者接收無線電信號;以及
處理器,所述處理器被耦合到所述RF單元,并且被配置成:
從網絡接收無線電資源控制RRC連接重新配置消息,
其中,所述RRC連接重新配置消息包括用于PCell的第一拒絕比率、用于SCell的第二拒絕比率和用于所述UE的第三拒絕比率;
確定是否在所述P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
如果確定在所述P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則在有效時段上計數在所述PCell中的上行鏈路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以及
如果在所述PCell中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小于所述第一拒絕比率并且如果用于所述UE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的總數目小于所述第三拒絕比率,則拒絕在當前子幀處的調度的UL傳輸;
確定是否在所述S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
如果確定在所述SCell中執行自主拒絕,則在有效時段上計數在所述SCell中的上行鏈路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以及
如果在所述SCell中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數目小于所述第二拒絕比率并且如果用于所述UE的UL子幀的聚合拒絕的總數目小于所述第三拒絕比率,則拒絕在所述當前子幀處的調度的UL傳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UE,其中,所述第一或第二拒絕比率是指配的UL子幀的最大聚合數目,對于所述指配的UL子幀,允許所述UE拒絕在所述PCell或SCell中的調度的UL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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