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含GM-CSF中和化合物的液體制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6759.5 | 申請日: | 2013-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6858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2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烏比;托馬斯·伯姆;邁克爾·莫爾霍;沃爾夫拉姆·史坦希伯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進研發(慕尼黑)股份有限公司;武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9/395 | 分類號: | A61K39/395;C07K16/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恒信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82 | 代理人: | 曹津燕;張偉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gm csf 中和 化合物 液體 制劑 | ||
1.一種水性組合物,其包含:
i)結合至GM-CSF的人抗體或其功能片段,所述人抗體或其功能片段在其輕鏈可變區中包括含在SEQ ID NO:16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含在SEQ ID NO:17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含在SEQ ID NO:18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并且在其重鏈可變區中包括含在SEQ ID NO:14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含在SEQ ID NO:15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含選自在SEQ ID NOs:1-13和56中示出的那些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其中所述抗體或其功能片段以100mg/ml至180mg/ml的濃度存在;
ii)5%山梨醇;
iii)30mM L-組氨酸;
其中所述組合物具有5.8的pH。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不含有表面活性劑或其他氨基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包含150mg/ml的結合至GM-CSF的抗體或其功能片段。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抗體或其功能片段在其輕鏈可變區中包括含在SEQ ID NO:16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含在SEQ ID NO:17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含在SEQ ID NO:18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且在其重鏈可變區中包括含在SEQ ID NO:14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1、含在SEQ ID NO:15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2和含在SEQ ID NO:2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CDR3。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抗體或其功能片段在其輕鏈可變區中包括含在SEQ ID NOs:19、54和55的任一者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并在其重鏈可變區中包括含在SEQ ID NOs:20-33、52和53的任一者中示出的氨基酸序列。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抗體或其功能片段包括在SEQID NO:34中示出的輕鏈氨基酸序列和SEQ ID NO:35中示出的重鏈氨基酸序列。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是在2-8℃下至少24個月為穩定的或在室溫下至少28天為穩定的。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在制備用于治療的藥物中的用途。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在制備用于靜脈內和/或皮下施用的藥物中的用途。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在制備用于治療炎性和自體免疫性障礙的藥物中的用途。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障礙選自過敏障礙、牛皮癬障礙、關節炎障礙和氣喘障礙。
12.一種試劑盒,其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安進研發(慕尼黑)股份有限公司;武田有限公司,未經安進研發(慕尼黑)股份有限公司;武田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56759.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前列腺高頻治療儀
- 下一篇:來自蚊子草的提取物用于治療和預防慢性疼痛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