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相對于封閉環境的室內與室外空間之間過渡期間改變由用戶設備所使用的地點確定方案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54995.3 | 申請日: | 2013-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3703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24 |
| 發明(設計)人: | 揚-希恩·帕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S5/02 | 分類號: | G01S5/02;G01C21/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宋獻濤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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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相對于 封閉 環境 室內 室外 空間 之間 過渡 期間 改變 用戶 設備 使用 地點 確定 方案 | ||
根據35U.S.C.§119主張優先權
本專利申請案主張2012年10月22日申請的標題為“在相對于封閉環境的室內與室外空間之間過渡期間改變由用戶設備所使用的地點確定方案”且轉讓給本受讓人的臨時申請案第61/716,841號的優先權,且據此以引用的方式明確并入本文中。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實施例涉及在相對于封閉環境的室內與室外空間之間過渡期間改變由用戶設備(UE)所使用的地點確定方案。
背景技術
客戶端裝置(例如,例如蜂窩電話的移動裝置)通常裝備有一個以上定位機制(或地點確定方案)以用于計算其位置。舉例來說,移動裝置可使用例如全球定位系統(GPS)的衛星定位系統(SPS)、地面蜂窩式站、GPS與地面蜂窩之間的混合、射頻(RF)指紋識別、WiFi定位、前向鏈路三邊測量(FLT)、先進FLT(AFLT)等等。某些地點確定方案較適于室外環境(例如,SPS、GPS等)而其它定位方案較適于室內環境(例如,WiFi定位等)。然而,可難以在室內空間與室外空間之間的過渡期間在地點確定方案之間有效地過渡。舉例來說,一個選項為始終開啟GPS和WiFi地點確定方案兩者,使得當移動站在室內空間與室外空間之間過渡時,至少一個合適地點確定方案可用。然而,無差別地離開地點確定方案中的任一者可降級移動站的電池壽命。
發明內容
在實施例中,用戶設備(UE)在于封閉環境內部或外部操作時使用第一定位方案(PS)(例如,室內PS或室外PS)跟蹤其位置,借此所述UE維持與所述封閉環境有關的表征所述封閉環境的一或多個室外到室內(OI)和/或室內到室外(IO)過渡區的過渡區信息。如果所述UE基于使用所述第一PS的其位置跟蹤確定其已進入所述封閉環境的過渡區,那么所述UE開始使用第二PS跟蹤其位置。當所述第二PS的質量上升為高于閾值(例如,所述UE進一步移動到所述封閉環境內部或外部)時,所述UE可切換到所述第二PS并關閉所述第一PS。
附圖說明
由于在結合隨附圖式考慮時參考以下詳細描述更好地理解本發明實施例和其許多附帶優勢,將容易獲得對本發明實施例和其許多附帶優勢的更全面了解,隨附圖式僅僅為了說明而不是限制本發明而呈現,且其中:
圖1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無線通信系統的高階系統架構。
圖2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用戶設備(UE)的實例。
圖3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可連接到來自圖2的UE的不同地點確定系統。
圖4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包含經配置以執行功能性的邏輯的通信裝置。
圖5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可產生關于封閉環境(或建筑物)的室內到室外過渡區和/或室外到室內過渡區的信息且接著將其選擇性地分布到目標UE集合的過程。
圖6A說明可由圖5的操作者UE測量的封閉環境的實例。
圖6B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可如何在過渡區數據庫內配置圖6A的封閉環境的室內到室外過渡區的實例。
圖6B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可如何在過渡區數據庫內配置圖6A的封閉環境的室內到室外過渡區的實例。
圖6C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可如何在過渡區數據庫內配置圖6A的封閉環境的室外到室內過渡區的實例。
圖6D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可如何在過渡區數據庫內配置圖6A的封閉環境的室內到室外過渡區和室外到室內過渡區的組合的實例。
圖7涉及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在相對于特定封閉環境(例如,建筑物)的室內空間與室外空間之間過渡期間動態地改變由給定UE所使用的地點確定方案的過程。
圖8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關于來自圖6D的室內到室外過渡區和室外到室內過渡區的組合的圖7過程的實例實施方案。
具體實施方式
在以下針對本發明的特定實施例的描述和相關圖式中揭示本發明的若干方面??稍诓幻撾x本發明的范圍的情況下設計替代性實施例。另外,將不會詳細描述或將省略本發明的熟知元件以免混淆本發明的相關細節。
本文中所使用的詞語“示范性”和/或“實例”意味著“充當實例、例子或說明”。本文中描述為“示范性”和/或“實例”的任何實施例未必應理解為比其它實施例優選或有利。同樣,術語“本發明的實施例”并不要求本發明的所有實施例包含所論述特征、優勢或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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