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導線器、導線器組件及線放電加工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80053882.1 | 申請日: | 2013-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362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24 |
| 發(fā)明(設計)人: | 坂口昌志;濱田育徳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沙迪克 |
| 主分類號: | B23H7/10 | 分類號: | B23H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張洋;臧建明 |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縣橫濱***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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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線 組件 放電 加工 裝置 | ||
1.一種,包括固定導件、及可動導件,所述可動導件利用與固定導件的抵接而形成能夠供線電極通過的孔,所述導線器包括:
導件基底,具有固定著所述固定導件的第一水平的上表面、及對所述可動導件進行引導的引導框,所述引導框具有高度上與所述第一水平的上表面相等的第二水平的上表面;以及
突出構件,固定于所述可動導件且由所述引導框引導。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線器,其中
所述引導框包含至少一對平行的導軌,所述一對平行的導軌具有對突出構件進行引導的側面。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線器,其中
所述固定導件與所述可動導件包含樹脂或陶瓷,所述導件基底與所述突出構件包含不銹鋼材料。
4.一種導線器組件,包括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線器、及具有固定著所述固定導件的底面的導塊,所述可動導件具有比所述固定導件小的厚度。
5.一種線放電加工裝置,包括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線器組件、及能夠供所述線電極插入的導管,所述可動導件能夠在所述可動導件抵接于所述固定導件的引導位置與退避位置之間移動,所述退避位置為所述導管能夠通過所述可動導件與所述固定導件之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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