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纖以及使用光纖的光纖激光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53864.3 | 申請日: | 2013-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184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17 |
| 發明(設計)人: | 柏木正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藤倉 |
| 主分類號: | G02B6/036 | 分類號: | G02B6/036;G02B6/024;H01S3/067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舒艷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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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纖 以及 使用 激光 裝置 | ||
1.一種光纖,其是至少以LP01模以及LP02模傳播規定波長的光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在包層中的傳播所述規定波長的光的導波區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纖芯中的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比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大的區域,分別添加使楊氏模量變化的摻雜劑,
所述包層的所述導波區域的至少一部分的楊氏模量,比所述纖芯中的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比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大的區域的楊氏模量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包層的全部的所述導波區域添加使楊氏模量變化的摻雜劑,
所述包層的全部的所述導波區域的楊氏模量,比所述纖芯中的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比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大的區域的楊氏模量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層的所述導波區域中的、楊氏模量比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大于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的區域的楊氏模量小的區域的楊氏模量,比所述纖芯的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大于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的區域中的、較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大于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的區域更靠外周側的區域的楊氏模量小。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層的所述導波區域中的、楊氏模量比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大于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的區域的楊氏模量小的的區域的楊氏模量,比所述包層的較所述導波區域更靠外周側的區域的楊氏模量小。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層的折射率在徑向上保持恒定。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包層的所述導波區域中的、楊氏模量比所述LP01模的光的強度大于所述LP02模的光的強度的區域的楊氏模量小的區域,共添加有使折射率降低并且使楊氏模量減小的摻雜劑、和使折射率增大并且使楊氏模量減小的摻雜劑。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纖芯添加受激發射出所述規定波長的光的活性元素。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纖,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包層內設置有隔著所述纖芯的一對應力施加部。
9.一種光纖激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光纖;
種子光源,其射出要入射于所述纖芯的所述規定波長的種子光;以及
激勵光源,其將激勵所述活性元素的激勵光射出。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纖激光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種子光僅激勵所述光纖的軸對稱的模。
11.一種光纖激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光纖;
激勵光源,其將激勵所述活性元素的激勵光射出;
第一FBG,其設置于所述光纖的一側,并將由所述激勵光激勵的所述活性元素所釋放的光中的、所述規定波長的光反射;以及
第二FBG,其設置于所述光纖的另一側,并將波長與所述第一FBG所反射的光相同的光以比所述第一FBG低的反射率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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