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振動控制裝置、觸摸面板輸入裝置以及振動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3600.8 | 申請日: | 2013-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850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02 |
| 發明(設計)人: | 杉山真史;西川敬之;西田要一;橫山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電器(美國)知識產權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41 | 分類號: | G06F3/041;G06F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邸萬奎;張華威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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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振動 控制 裝置 觸摸 面板 輸入 以及 方法 | ||
1.振動控制裝置,用于與觸摸操作同步振動的觸摸面板,包括:
聲音數據獲取單元,獲取所述觸摸面板的周圍聲音的聲音數據;
主頻率提取單元,從獲取的所述聲音數據中提取所述周圍聲音的主頻率;
諧和音判定單元,判定與提取的所述主頻率的聲音諧和的聲音的頻率即諧和音頻率;以及
振動頻率設定單元,將所述觸摸面板的振動頻率設定為判定出的所述諧和音頻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
所述振動頻率設定單元判斷所述諧和音頻率是否包含在預先設定的頻率范圍內,在所述諧和音頻率包含在所述頻率范圍內時,將所述振動頻率設定為所述諧和音頻率,在所述諧和音頻率不包含在所述頻率范圍內時,將所述振動頻率設定為包含在所述頻率范圍內的頻率的預先設定的值即頻率默認值。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
所述頻率范圍是在將所述觸摸面板的振動設定為該頻率范圍內時能夠獲得所述觸摸操作的操作感的頻率范圍。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
所述主頻率提取單元判斷所述周圍聲音中是否存在所述主頻率,
在所述周圍聲音中不存在所述主頻率時,所述振動頻率設定單元將所述觸摸面板的振動頻率設定為所述頻率默認值。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
所述主頻率提取單元基于定義了主頻率的條件的主頻率條件,判定所述周圍聲音中是否存在所述主頻率,
所述主頻率條件包括所述主頻率在人能夠識別音程的聲音的頻率范圍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
所述主頻率條件包括:所述主頻率在不超過規定帶寬的帶寬內且聲壓為規定級別以上的聲音的頻率、以及持續規定時間長度以上且聲壓為規定級別以上的聲音的頻率中的至少一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
所述諧和音判定單元將抽取的所述主頻率乘以構成諧和音的兩個聲音之間的頻率比所得的值判定為所述諧和音頻率。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
構成所述諧和音的兩個聲音之間的頻率比可以包括完全1度的頻率比、小3度的頻率比、大3度的頻率比、完全4度的頻率比、完全5度以及完全8度的頻率比、以及將這些頻率比分別乘以或者除以2的整數次方所得的頻率比中的至少一個。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振動控制裝置,還包括:
頻率范圍設定單元,獲取能夠通過所述觸摸操作輸入的操作內容,并且對于獲取的所述操作內容設定所述頻率范圍以及所述頻率默認值,
對于多個所述操作內容,所述頻率范圍設定單元設定不同的所述頻率范圍以及不同的所述頻率默認值。
10.觸摸面板輸入裝置,包括:
觸摸面板,接受觸摸操作;
振動產生單元,使所述觸摸面板與所述觸摸操作同步地產生振動;
聲音數據獲取單元,獲取所述觸摸面板的周圍聲音的聲音數據;
主頻率提取單元,從獲取的所述聲音數據中提取所述周圍聲音的主頻率;
諧和音判定單元,判定與提取的所述主頻率的聲音諧和的聲音的頻率即諧和音頻率;以及
振動頻率設定單元,將所述觸摸面板的振動頻率設定為判定出的所述諧和音頻率。
11.振動控制方法,用于與觸摸操作同步振動的觸摸面板,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所述觸摸面板的周圍聲音的聲音數據的步驟;
從獲取的所述聲音數據中提取所述周圍聲音的主頻率的步驟;
判定與提取的所述主頻率的聲音諧和的聲音的頻率即諧和音頻率的步驟;以及
將所述觸摸面板的振動頻率設定為判定出的所述諧和音頻率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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