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碳材料、電池電極用碳材料以及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53273.6 | 申請日: | 2013-10-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18158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09 |
| 發明(設計)人: | 脅坂安顯;上條祐一;安倍朋弘;下平祥貴;須藤彰孝;外輪千明;橫山義史;寺島崇;川口直登 | 申請(專利權)人: | 昭和電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1B31/04 | 分類號: | C01B31/04;H01M4/36;H01M4/587;H01M10/0525;H01M10/0565;H01M10/056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劉航;段承恩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材料 電池 電極 以及 | ||
1.一種碳材料,是含有0.001~0.5質量%的硼原子、利用X射線衍射法測得的(002)面的平均面間距(d002)為0.337nm以下的碳材料,
在由所述碳材料構成的成型體截面的480μm×540μm的矩形的視場中通過偏光顯微鏡觀察光學組織的情況下,從面積小的組織開始累計面積,將該累計面積變為總光學組織面積的60%的面積時的光學組織的面積記為SOP,從縱橫尺寸比小的組織開始數組織的數目,將組織總體的數目的第60%的組織的縱橫尺寸比記為AROP,將利用激光衍射法測得的體積基準的平均粒徑記為D50時,具有以下關系:
1.5≤AROP≤6;和
0.2×D50≤(SOP×AROP)1/2<2×D5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碳材料,利用激光衍射法測得的體積基準的平均粒徑D50為1μm以上且50μm以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碳材料,其是在3000℃以上且3600℃以下的溫度、在至少含有50體積%以上的氮氣的氣氛中進行了熱處理的人造石墨。
4.根據權利要求1~3的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BET比表面積為0.4m2/g以上且5m2/g以下。
5.一種制造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的方法,包含以下工序:向將煅燒焦炭粉碎而成的粒子中混合按硼原子換算為0.01~2質量%的硼或硼化合物后,在3000℃以上且3600℃以下的溫度、在至少含有50體積%以上的氮氣的氣氛中進行熱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造方法,使用下述煅燒焦炭,所述煅燒焦炭在480μm×540μm的矩形的視場中通過偏光顯微鏡觀察光學組織的情況下,從面積小的組織開始累計面積,該累計面積變為總光學組織面積的60%的面積時的光學組織的面積為10μm2以上且5000μm2以下,并且,從縱橫尺寸比小的組織開始數組織的數目,組織總體的數目的第60%的組織的縱橫尺寸比為1.5以上且6以下。
7.一種電池電極用碳材料,其包含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
8.一種電池電極用碳材料,其包含100質量份的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和0.01~200質量份的天然石墨或人造石墨,該天然石墨或該人造石墨的平均面間距(d002)為0.3370nm以下。
9.一種電池電極用碳材料,其包含100質量份的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所述的碳材料、和0.01~120質量份的天然石墨或人造石墨,該天然石墨或該人造石墨的縱橫尺寸比為2~100,該天然石墨或該人造石墨的平均面間距(d002)為0.3370nm以下。
10.一種電極用糊,其包含權利要求7~9的任一項所述的電池電極用碳材料、和粘合劑。
11.一種電極,其由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極用糊的成型體構成。
12.一種電池,其包含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極作為構成要素。
13.一種鋰離子二次電池,其包含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極作為構成要素。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鋰離子二次電池,其包含非水系電解液和/或非水系聚合物電解質,在所述非水系電解液和/或非水系聚合物電解質中使用的非水系溶劑為選自碳酸亞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亞丙酯、碳酸亞丁酯、γ-丁內酯和碳酸亞乙烯基酯中的至少一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昭和電工株式會社,未經昭和電工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53273.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制造由薄玻璃制成的中空制品的加工方法和機器
- 下一篇:多腔室容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