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拉出導向件無效
| 申請號: | 201380051336.4 | 申請日: | 2013-10-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179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17 |
| 發明(設計)人: | 尤爾根·巴霍爾;P·耶爾林格;丹尼爾·雷哈格;丹尼爾·里德;S·巴斯科夫斯基;埃德加·弗羅比埃特爾;馬蒂亞斯·庫恩施;克里斯蒂安·科爾德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保羅海蒂詩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B88/10 | 分類號: | A47B88/10;F24C15/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黃志華;李欣 |
| 地址: | 德國基***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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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拉出 導向 | ||
1.一種特別用于家用器具或家具的拉出導向件(1,1’,1”,1’”),所述拉出導向件(1,1’,1”)具有至少三個軌道(2,3,4),所述至少三個軌道(2,3,4)被安裝成相對彼此是可移動的,其中一個軌道(2)能夠固定在主體上,一個軌道(4)可連接至推動元件,以及將第一軌道(4)相對于第二軌道(3)鎖止在預定位置中的卡接機構(10,100,200),其特征在于,設置鎖定機構(20,40,50,70,70’,80)以將所述第二軌道(3)鎖定在所述預定位置中而相對于第三軌道(2)不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用于將所述第二軌道(3)相對于所述第三軌道(2)鎖定的鎖定力大于用于將所述第一軌道(4)鎖止在所述第二軌道(3)上的所述卡接機構(10)的卡接力。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設置解鎖元件(26,45,75)以將所述鎖定機構(20,40,50,70,70’,80)解鎖,并能夠使所述第二軌道(3)相對于所述第三軌道(2)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鎖定機構(20,40,50,70,70’,80)的所述解鎖元件(26,45,75)設置在所述第一軌道(4)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鎖元件(26,45,75)能夠與所述第一軌道(4)一起移動,并且鎖定元件(23,42,52,74)借助所述鎖定元件(26,45,75)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軌道(2,3,4)的縱向而移動。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20)具有鎖定元件(26),所述鎖定元件(26)接合在所述第二軌道(3)或第三軌道(2)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20)包括可樞轉桿(21)或彎曲金屬絲,所述可樞轉桿(21)或彎曲金屬絲的突出(23)可插入到所述第二軌道(3)或第三軌道(2)上的凹槽(24)中。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40,50,70,70’,80)具有鎖定元件(45,75),所述鎖定元件(45,75)接合在所述第二軌道(3)或第三軌道(2)之間的滾動體保持架(5)或滾動體(6)上。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元件(42,52,74,82)實施在可彎曲彈性板(41,51,71,81)上,所述可彎曲彈性板(41,51,71,81)具有致動部(48,58,73,86,87),所述解鎖元件(26,45,75)能夠接合在所述致動部(48,58,73,86,87)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止動件(89)設置在所述可彎曲彈性板(81)上以限制所述最大偏轉。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能夠升起離開軌道(2,3,4)的彈性板(81)的端部實施成朝向所述軌道(2,3,4)彎曲,特別是接合在所述軌道(2,3,4)上的容置槽(91)或凹槽中。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機構(10)具有彈性元件(11),所述彈性元件(11)在到達所述第一軌道(4)和所述第二軌道(3)的所述預定位置前彎曲,以然后接合在卡接構件(6)的后方。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構件為滾動體(6)或滾動體保持架(5)上的突出。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20,40,50,70,70’,80)的鎖定元件和/或所述卡接機構(10)的彈性元件(11)由金屬板制成。
15.一種拉出導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出導向件(1,1’,1”,1’”)用于將烹飪材料托架在烤箱中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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