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從經(jīng)加氫處理的流出物洗滌氣體的方法以及相關(guān)的設(shè)備和分離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80049890.9 | 申請日: | 2013-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0408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7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S·M·版納吉;R·赫恩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環(huán)球油品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31/08 | 分類號: | C10G31/08;C07C7/11;B01D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wù)所11247 | 代理人: | 林柏楠,劉金輝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用于 加氫 處理 流出物 洗滌 氣體 方法 以及 相關(guān) 設(shè)備 分離器 | ||
1.一種從來自加氫處理區(qū)的經(jīng)加氫處理的流出物洗滌氣體的方法,包括:
a)將第一部分的洗滌水料流加入經(jīng)加氫處理的流出物以形成合并料流;
b)冷凝所述合并料流;
c)將所述合并料流送入分離器,其中分離器包括基本圓柱體,其進而與進料斗和塔連接;并且
d)向塔提供第二部分的洗滌水料流以洗滌正在塔中上升的氨和硫化氫。
2.權(quán)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還包括從分離器的進料斗取出水料流。
3.權(quán)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塔包括圍繞空隙的一個或多個壁,位于空隙內(nèi)的除霧器,以及位于除霧器之下的分配器;其中所述塔具有比其寬度更大的高度,所述基本圓柱體具有比其高度更大的長度,并且所述塔的高度朝向與所述基本圓柱體的長度基本上垂直的方向。
4.權(quán)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塔還包括位于分配器之下的一個或多個塔板。
5.權(quán)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塔的一個或多個壁形成基本圓柱形狀。
6.權(quán)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一個或多個塔板包括至少一個煙囪式塔板。
7.權(quán)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還包括導管,其使得來自塔的水與分離器的底座連通。
8.一種設(shè)備,其包括:
a)加氫處理區(qū);和
b)分離器,所述分離器包括基本圓柱體,其進而與塔連接;其中塔包括:
i)圍繞空隙的一個或多個壁;
ii)位于所述空隙內(nèi)的一個或多個塔板,以及
iii)位于一個或多個塔板之上的分配器;其中所述塔具有比其寬度更大的高度,所述基本圓柱體具有比其高度更大的長度,并且所述塔的高度朝向與所述基本圓柱體的長度基本上垂直的方向。
9.一種用于經(jīng)加氫處理的流出物的分離器,包括:
a)基本圓柱體;
b)與所述基本圓柱體的頂側(cè)連接的塔;以及
c)與所述基本圓柱體的底側(cè)連接的進料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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