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組件、燈和燈具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49196.7 | 申請日: | 2013-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414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0 |
| 發明(設計)人: | R·A·M·??嗣诽?/a>;T·范博梅爾;P·A·范哈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皇家飛利浦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33/50 | 分類號: | H01L33/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華;鄭振 |
| 地址: | 荷蘭艾恩***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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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組件 燈具 | ||
1.一種發光組件(200,502),包括:
第一光源(214),其被配置為在藍色光譜范圍內發光(206);
發光層(208),其距所述第一光源(214)以一定距離進行部署并且被配置為從所述第一光源(214)接收光(206),所述發光層(208)包括發光材料,其被配置為吸收所接收的所述藍色光譜范圍內的光(206)的一部分并且將所接收光的一部分轉換為綠色光譜范圍內的光(202);
反射區(212,306,352,406),其用于至少部分朝向所述發光層(208)反射光;
第二光源(210),其被配置為在橙色、橙/紅色或紅色光譜范圍內發光(204),所述第二光源(210)被配置為以朝向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的方向發光(204)而并不直接朝向所述發光層(208)發光(20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第二光源(210)發射發散性光束并且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是平坦的鏡面反射區,或者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被配置為與平坦的鏡面反射區所照射的面積相比,增大所述發光層(208)被反射光所照射的面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具有圓形的一部分或橢圓形的一部分的橫截面形狀。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是漫射反射的以便增大所述第二光源(210)所發射光(204)的發光分布的角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第一光源(214)所發射的光束的第一中心發光矢量(218)與所述第二光源(210)所發射的光束的第二中心發光矢量(216)之間的角度處于從100到260度的范圍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第一光源(214)、第二光源(210)和發光材料中的至少一個的光發射的波長分布的寬度小于50納米,所述寬度被表示為半高全寬。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第一光源(214)被部署在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進一步包括:
外殼(304,402),其用于包圍空腔(310,404),所述第一光源(214)和所述第二光源(210)被部署在所述空腔(310,404)中,
出光窗口(312,408),其用于將光發射到所述發光組件(200,502)的周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外殼(304,402)包括對立表面(302),其面向所述空腔(310,404),面向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而并不面向所述出光窗口(312,408),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光源(210)被部署在所述對立表面(302)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
所述外殼(304,402)包括伸入所述空腔(310,404)之中的突出部件(308),其中所述突出部件(308)的表面是所述對立表面(302)。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
所述外殼(304,402)包括至少一個平坦壁,
所述平坦壁包括所述出光窗口(312,408)并且所述平坦壁至少在所述出光窗口(312,408)的邊緣包括不透明的壁部分(412),所述壁部分包括所述對立表面(302)。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反射區(212,306,352,406)是所述外殼(304,402)面向所述空腔(310,404)的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組件(200,502),其中所述發光層(208)被部署在所述出光窗口(3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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