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冷卻支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42830.4 | 申請日: | 2013-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8254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7 |
| 發明(設計)人: | R.雷施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特冷機系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F3/04 | 分類號: | A47F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任宇 |
| 地址: | 奧地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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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冷卻 支架 裝置 | ||
1.一種冷卻支架裝置,該冷卻支架裝置由至少兩個能相互并排布置的、以相同方式具有底部組件(11)、后壁組件(12)和頂部組件(13)的并且構成冷卻空間(4)的支架模塊(1,2,3)和冷卻設備(5)構成,底部組件(11)、后壁組件(12)和頂部組件(13)具有各自的裝飾件,其中所述支架模塊(1,2,3)包括相同的具有框架型材的模塊架,所述模塊架支承底部組件(11)、后壁組件(12)和頂部組件(13),并且其中至少每個支架模塊(1,2,3)的后壁組件(12)配備冷卻設備(5)的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具有框架型材的模塊架構成支架模塊(1,2,3)的側面框架(10),并且底部組件(11)、后壁組件(12)和頂部組件(13)借助它們各自的裝飾件安裝在側面框架(10)上,
冷卻設備(5)包括至少一個壓縮機(51)、蒸發器(50,50’,50”)、冷凝器(52)、包含連接管道(53.1)的連接件(53)、通風機(56,57)和具有控制單元(55.1)的控制設備,其中支架裝置配備沿多個或所有的支架模塊(1,2,3)延伸的、設置在后壁組件(12)中的共同的蒸發器(50,50’,50”),并且每個支架模塊(1,2,3)的后壁組件(12)、底部組件(11)和/或頂部組件(13)設計用于以可拆卸的方式裝入冷卻設備(6)的其它部件。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架模塊(1,2,3)中的僅一部分配備壓縮機(51)和/或控制單元(55.1)。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冷卻設備通過連接管道與中央熱交換器(54)相連。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后壁組件(12)中、在隔熱設計的外部裝飾件(12.3)和向后限定冷卻空間(4)邊界且配備空氣流通口的內部罩蓋(12.1)之間構成垂直的間隙,其中相鄰的支架模塊(1,2,3)的垂直的間隙互補成為在支架裝置的整體寬度上連續延伸的整體間隙,該整體間隙在側面端部上被密封地封閉,并且蒸發器(50,50’,50”)在整體縫隙中延伸。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蒸發器(50,50’,50”)固定在相鄰的垂直型材(10.1)上和/或固定在平面狀的分隔結構的前側上。
6.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或僅一個支架模塊(1,2,3)的用于以可拆卸的方式裝入冷卻設備(5)的冷卻部件的容納裝置配備設置在后壁組件(12)的下部區域中的用于壓縮機(51)的容納腔,并且配備用于控制單元(55.1)和/或冷凝器(52)的設置在后壁組件(12)中或頂部組件(13)中或頂部組件上的容納隔間。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壓縮機(51)和控制單元(55.1)設置在相同的支架模塊(1,2,3)中。
8.按照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支架裝置中還能夠為部分數量或全部的支架模塊(1,2,3)設置僅一個冷凝器(52),該冷凝器如壓縮機(51)和控制單元(55.1)一樣設置在相同的支架模塊(1,2,3)中。
9.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側面框架(10)分別具有后側的垂直型材(10.1)以及從該垂直型材向前突出的底部側的下部水平型材(10.2)和向前突出的頂部側的上部水平型材(10.3),
在上部和下部水平型材(10.2,10.3)之間、向前與垂直型材(10.1)相間隔地裝入支承型材(10.4),并且
內部罩蓋(12.1)設置在前側上或者在兩個側面框架(10)的支承型材(10.4)之間,并且隔熱的外部裝飾件(12.3)設置在前側上、背側上或者垂直型材(10.1)之間。
10.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多個冷卻支架(1,2,3)的寬度上延伸的蒸發器(50,50’,50”)在垂直型材(10.1)和支承型材(10.4)之間貫穿地延伸。
11.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冷卻支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每個支架模塊(1,2,3)的內部罩蓋(12.1)和外部裝飾件(12.3)之間設置至少一個導致冷風氣流經過蒸發器(50,50’,50”)的通風機(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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