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破碎機進料斗艙口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380041192.4 | 申請日: | 2013-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8285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9 |
| 發(fā)明(設計)人: | 阿克塞爾·貝里曼;本特-阿恩·埃里克松;弗雷德里克·埃里克松;米卡埃爾·M·拉爾森;帕特里克·馬爾姆奎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特維克知識產(chǎn)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C2/00 | 分類號: | B02C2/00;B02C23/02;B02C13/28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蔡石蒙;車文 |
| 地址: | 瑞典桑***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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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破碎 進料 艙口 | ||
1.一種破碎機進料斗艙口(101),包括:
框架(200),所述框架(200)用于附接到料斗(100),所述框架(200)具有限定開口(207)的壁(201,202)
至少一個第一鉸接安裝部(300),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鉸接安裝部(300)定位于所述框架(200)的第一壁(201)處;
門(203),所述門(203)被構造用于抵靠所述壁(201,202)定位;
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個第二鉸接安裝部(300)定位于所述框架(200)的第二壁(201)處;并且
至少一個本體(805)設置在所述門(203)處,所述本體(805)被構造成與所述第一和第二鉸接安裝部(300)中的任一個匹配,以將所述門(203)樞轉地安裝在所述第一壁或第二壁(201)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第一壁(201)和所述第二壁(201)定位于所述框架(200)的相對側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艙口,包括鎖定體(206),所述鎖定體(206)能夠安裝在所述第一和第二鉸接安裝部(300)中的任一個處,所述鉸接安裝部(300)與所述門(203)的區(qū)域接合且在所述艙口的閉合位置中將所述門鎖定在所述框架(200)處的適當位置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本體(805)朝向所述門(203)的鉸接邊(204)定位,所述門包括能夠通過所述鎖定體(206)接合的相對的對置鎖定邊(205)。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鎖定體(206)被樞轉地安裝在所述第一和第二鉸接安裝部(300)中的任一個處且包括用以與所述門(203)的區(qū)域接合的接合端(700)。
6.如權利要求4和5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鎖定邊(205)包括通過樞轉在所述第一和第二鉸接安裝部(300)中的任一個處的所述鎖定體(206)而能夠由所述鎖定體(206)的所述接合端(700)接合的至少一個狹槽(502)。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鉸接安裝部(300)每個都包括在所述壁處間隔開的一對臺肩(301),每個所述臺肩(705)具有孔(302)。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本體(805)包括具有縱向軸線(803)的筒(703),且在每個所述孔(302)內能夠安裝在所述一對臺肩(301)之間,以便在每個所述孔(302)內能夠旋轉且允許所述門(203)在艙口開啟位置和艙口閉合位置之間樞轉。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筒(703)被安裝在從所述門(203)延伸出來的軸(702)上,所述軸(702)具有基本上垂直于所述筒(703)的縱向軸線(803)延伸的縱向軸線(804)。
10.如權利要求3到7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鎖定體(206)包括具有縱向軸線(803)的筒(703),且能夠在每個所述孔(302)內安裝在所述一對臺肩(301)之間,以便能夠在每個所述孔(302)內轉動。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艙口,其中,所述鎖定體(206)進一步包括具有與所述筒(703)的縱向軸線(803)基本上垂直對準的縱向軸線(804)的軸(702),所述軸(702)能夠相對于所述筒(703)調整地安裝,以便相對于所述筒(703)的縱向軸線(803)徑向地延伸出去和縮回。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艙口,包括兩個鉸接安裝部(300),所述兩個鉸接安裝部(300)設置在所述第一壁和第二壁(201)中的每一個處;并且所述門(203)包括兩個本體(805),所述本體能夠與所述第一壁或第二壁(201)上的兩個相應的所述鉸接安裝部(300)接合。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艙口,進一步包括密封墊圈(503),所述密封墊圈(503)在所述門(203)和所述框架(200)之間延伸,以當所述門(203)處于在所述框架(200)處的艙口閉合位置時提供密封。
14.一種破碎機料斗(100),包括如前述權利要求的任一項所述的艙口(101)。
15.一種破碎機,包括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料斗(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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