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及成型品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40332.6 | 申請日: | 2015-08-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080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土川健太郎;佐藤大輔;熊澤貞紀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麗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L67/00 | 分類號: | C08L67/00;C08K5/49;C08K7/14;C08L33/10;C08L6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楊宏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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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阻燃 塑性 聚酯樹脂 組合 成型 | ||
1.一種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相對于(A)熱塑性聚酯樹脂50~95重量份和(B)甲基丙烯酸樹脂5~50重量份的總計100重量份,含有選自(C-1)縮合磷酸酯、(C-2)磷腈化合物及(C-3)有機次膦酸金屬鹽中的2種以上的(C)磷系阻燃劑1~70重量份及(D)氮系阻燃劑1~90重量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中,(A)熱塑性聚酯的含量為70~90重量份,而且(B)甲基丙烯酸樹脂的含量為10~30重量份。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中,(C)磷系阻燃劑含有(C-1)縮合磷酸酯及(C-2)磷腈化合物。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中,關于(C-1)縮合磷酸酯與(C-2)磷腈化合物的含量比,相對于(C-1)縮合磷酸酯和(C-2)磷腈化合物的總計100重量%,(C-1)縮合磷酸酯為30~70重量%,(C-2)磷腈化合物為70~30重量%。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進一步含有相對于(A)熱塑性聚酯樹脂和(B)甲基丙烯酸樹脂的總計100重量份而言為1~50重量份的(E)芳香族聚碳酸酯樹脂。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中,(C-1)縮合磷酸酯和(C-2)磷腈化合物的總含量相對于(B)甲基丙烯酸樹脂和(E)芳香族聚碳酸酯樹脂的總含量之比即{(C-1)+(C-2)}/{(B)+(E)}為50/50~30/70(重量比)。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進一步含有相對于(A)熱塑性聚酯樹脂和(B)甲基丙烯酸樹脂的總計100重量份而言為0.01~5重量份的(F)堿土金屬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中,(F)堿土金屬鹽為碳酸鈣。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其進一步含有相對于(A)熱塑性聚酯樹脂和(B)甲基丙烯酸樹脂的總計100重量份而言為1~150重量份的(G)玻璃纖維。
10.一種成型品,是將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阻燃性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熔融成型而形成的。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成型品,其中,依據IEC60112的相比漏電起痕指數為400V以上。
12.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成型品,其中,燃燒時來自磷系阻燃劑的層從表層開始形成20n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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