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相對彼此可移動的家具部件的拉出導向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9784.2 | 申請日: | 2013-07-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8253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3 |
| 發明(設計)人: | P·耶爾林格;A·黑明格爾;S·巴斯科夫斯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保羅海蒂詩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B88/493 | 分類號: | A47B88/49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91 | 代理人: | 黃志華,李欣 |
| 地址: | 德國基***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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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相對 彼此 移動 家具 部件 拉出 導向 | ||
1.一種用于相對彼此能夠移動的家具部件的拉出導向件,所述拉出導向件具有至少兩條拉出導軌(10、20、30),在所述至少兩條拉出導軌(10、20、30)之間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滾動體(1)和至少一個第二滾動體(2),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滾動體(1)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滾動體(2)可旋轉地保持在至少一個滾動體保持架(3)中,其中,相比于所述滾動體保持架(3)的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滾動體(2),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滾動體(1)具有較大的公差直徑和較小的彈性模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滾動體(1)的第一公差直徑(d1)和所述第二滾動體(2)的第二公差直徑(d2)之間的直徑差(Δd)大于下限,所述下限至少與所述第一滾動體(1)的直徑的制造公差(Δd1)加上所述第二滾動體(2)的直徑的制造公差(Δd2)和加上至少為0.01mm的最小量同樣大,并且
其中,所述直徑差(Δd)設置有上限,所述上限取決于所述拉出導向件的負荷,所述拉出導向件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滾動體(2)承受壓力負荷,以及
其中,所述上限最大與所述第一滾動體(1)的直徑的制造公差(Δd1)和至多為0.3mm的最大量的總和同樣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所述最小量取決于所述第一滾動體(1)和所述第二滾動體(2)之間的彈性模量差。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處于所述上限的所述直徑差(Δd)小于在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滾動體(1)壓縮到所述第二滾動體(2)的所述公差直徑(d2)期間達到所述第一滾動體(1)的屈服點時的直徑差(Δd)。
4.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在所述至少兩條拉出導軌(10、20、30)之間的所述滾動體(1、2)運行在至少兩條滾動體軌道上,其中,在所述滾動體軌道中的一條滾動體軌道上彼此前后定位的至少兩個滾動體是所述第二滾動體(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在所述拉出導向件的同一條滾動體軌道上,除了至少兩個所述第二滾動體(2)外,還設置有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滾動體(1)。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至少兩個所述第二滾動體(2)分別設置在所述滾動體軌道的端側。
7.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除了所述第一滾動體(1)和所述第二滾動體(2),還存在其它滾動體,所述其它滾動體不同于所述第一滾動體(1)和所述第二滾動體(2)。
8.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二滾動體(2)由鋼構成。
9.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拉出導向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滾動體(1)由聚甲醛POM或聚丙烯PP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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