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購物手推車中的貨品掃描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9128.2 | 申請日: | 2013-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038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06 |
| 發明(設計)人: | 陳偉才;齊穆光;林國永;蘇洪詠;王永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全球商務解決方案控股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G1/00 | 分類號: | G07G1/00;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李曉冬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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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購物 手推車 中的 貨品 掃描 | ||
1.一種方法,其包括:
探測購物手推車內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重量變化,所述重量由被安置在所述購物手推車中的重量傳感器感測,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中的每一個包括射頻識別(RFID)標簽;
響應于探測到所述重量變化而將RFID讀取器切換至活動狀態并且用所述RFID讀取器掃描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RFID標簽,所述RFID讀取器被安置在所述購物手推車上;
在用所述RFID讀取器掃描所述RFID標簽之后,將所述RFID讀取器切換至不活動狀態;和
基于來自所述所掃描RFID標簽的信息確定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清單,所述清單包括貨品數量和貨品身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探測所述重量變化進一步包括探測與基準重量相比的變化,在貨品被添加至所述手推車之前的所述基準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將所述清單存儲在被安置在所述手推車上的存儲裝置上,所述存儲裝置與所述RFID讀取器通信。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將所述清單傳達至獨立于所述手推車的單獨計算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單獨計算裝置包括結賬臺,所述結賬臺基于所述清單執行所述結賬過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單獨計算裝置包括中央服務器,其中所述中央服務器維持所述清單并且在結賬過程期間將所述清單傳達至結賬臺,所述結賬臺基于所述清單執行所述結賬過程。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清單使用與所述RFID讀取器通信的無線局域網(WLAN)發射器傳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接收掃描觸發并且響應于接收到所述掃描觸發而用所述RFID讀取器掃描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所述RFID標簽。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掃描觸發包括下列之一:
外部信號;和
所述手推車下方地板上的實體部件,所述實體部件可經成形以搖動所述手推車并且導致所述重量傳感器探測所述重量變化。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將所述清單電子顯示在與所述RFID讀取器通信的顯示器上,其中電子顯示所述清單包括顯示所述貨品數量、所述貨品身份、貨品價格、貨品促銷和總價的一個或更多個。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探測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所述重量與預測總重量之間的差異,所述預測總重量基于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中的每一個的所述貨品身份、所述貨品數量和預測重量。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響應于探測到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所述重量與所述預測總重量之間的所述差異而發出警報。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響應于探測到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所述重量與所述預測總重量之間的所述差異而用所述RFID讀取器重新掃描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所述RFID標簽。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探測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所述重量與所述預測總重量之間的所述差異響應于探測到所述貨品的所述重量變化及探測到結賬過程啟動之一而發生。
15.一種設備,其包括:
探測模塊,其探測購物手推車內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重量變化,所述重量由被安置在所述購物手推車中的重量傳感器感測,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中的每一個包括射頻識別(RFID)標簽;
掃描模塊,其響應于所述探測模塊探測到所述重量變化而將RFID讀取器切換至活動狀態并且用所述RFID讀取器掃描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RFID標簽,所述RFID讀取器被安置在所述購物手推車上;
不活動狀態模塊,其在所述掃描模塊用所述RFID讀取器掃描所述RFID標簽之后,將所述RFID讀取器切換至不活動狀態;和
清單確定模塊,其基于來自所述所掃描RFID標簽的信息確定所述一個或更多個貨品的清單,所述清單包括貨品數量和貨品身份。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設備,其進一步包括存儲模塊,其將所述清單存儲在被安置在所述手推車上的存儲裝置上,所述存儲裝置與所述RFID讀取器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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