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低密度產品的珠粒泡體壓縮模塑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7133.X | 申請日: | 2013-07-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973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2 |
| 發明(設計)人: | 侯賽因·A·巴格達迪;丹尼斯·席勒;于穗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耐克創新有限合伙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44/60 | 分類號: | B29C44/60;B29C44/00;B29C6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楊帆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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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密度 產品 珠粒泡體 壓縮 方法 | ||
1.一種用于模制發泡物品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所需量的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置于具有物品的形狀的壓縮模具,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具有0.01至0.3g/cm3的密度;
封閉該模具;
在介于300至1500秒的一段歷時下使該模具至介于130℃至180℃的尖峰溫度;
在達到該尖峰溫度之后的30秒內,在介于300至1500秒的一段歷時下使該模具冷卻至5℃至80℃的溫度;及
移去該物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模具的該尖峰溫度介于140℃至17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具有介于0.01至0.1g/cm3的密度。
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泡體珠粒包括熱塑性聚氨酯,其具有以根據ASTM?D1238所測得的至少為160公克/10分鐘的熔流指數(在190℃、21.6公斤下)。
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包括彈性體熱塑性聚氨酯,其具有以根據ASTM?D1238所測得的介于180至250公克/10分鐘的熔流指數(在190℃、21.6公斤下)。
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包括選自由熱塑性聚酯-聚氨酯、聚醚-聚氨酯及聚碳酸酯-聚氨酯所組成群組的彈性體熱塑性聚氨酯。
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包括彈性體熱塑性聚酯-聚氨酯。
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包括彈性體熱塑性聚醚-聚氨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彈性體熱塑性聚醚-聚氨酯是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的反應產物。
1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具有介于0.5mm至1.5cm的直徑。
11.如權利要求1-10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具有壓實外皮。
12.如權利要求1-1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與該模具分別處于低于80℃的溫度。
13.如權利要求1-12所述的方法,其中放置在該模具中的該熱塑性聚氨酯泡體珠粒的量是經選擇的,以提供具有介于0.1至0.45g/cm3的密度的發泡物品。
14.如權利要求1-13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模具是在介于300至1200秒的一段歷時下到達該尖峰溫度。
15.如權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尖峰溫度是經選擇的以產生介于9至200微米的外皮厚度。
16.如權利要求1-15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模具是在介于300至1200秒的一段歷時下進行冷卻。
17.如權利要求1-16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模具冷卻步驟是在達到該尖峰溫度之后立即開始。
18.如權利要求1-17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模具是以介于0.09至0.55℃/秒的速率下進行冷卻。
19.一種藉由權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制備的物品。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物品,其中該物品是鞋靴的中底、緩沖墊、鞋墊或大底。
21.如權利要求19或權利要求20所述的物品,其中該物品具有模制在內的特性線路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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