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分開沿縱向方向延伸的圓柱形工件的設備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4105.2 | 申請日: | 2013-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950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04 |
| 發明(設計)人: | J·巴赫邁爾;D·潘卡茨;A·格拉澤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芬-巴瑟爾激光技術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K26/38 | 分類號: | B23K26/38;B23K26/08;B23K37/053;B23K26/70;B23K26/14;A61F2/8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俄旨淳 |
| 地址: | 德國施***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分開 縱向 方向 延伸 圓柱形 工件 設備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將沿縱向方向延伸的直徑在亞毫米范圍的圓柱形工件分開成各個分段的設備和方法。
背景技術
特別是在制造在醫學中使用的脈管支架或者說支撐架時,需要這樣的精確且可再現地制造的結構元件,所述結構元件的形式為直徑在例如100至300μm之間的亞毫米范圍內并且長度在毫米范圍內的細的小管,所述小管的制造會導致顯著的技術問題。細的圓柱形工件、通常是卷繞到儲備卷上的空心圓柱形的管作為半成品用作用于這種結構元件的原材料,必須在事前的附加加工之后從所述圓柱形工件分離出各個結構元件。在此,分離過程構成特別的制造問題,在所述分離過程中,從必要時經預處理的工件分離出形成各個結構元件的區段。
例如由DE?10?2007?018?537?A1已知一種用于將制造支撐架所使用的空心圓柱形工件利用激光束分開成各個分段的設備,在所述設備中,以夾緊力使工件在導向體中被引導并且其中利用激光束分離工件的突出于導向體的自由端。此外,在DE?10?2008?011?232?A1和US2003/0234242?A1中公開了用于制造支撐架的設備,在所述設備中,用于利用激光束加工的空心圓柱形的半成品支承在夾緊裝置中。
發明內容
現在,本發明的任務在于,給出一種設備,利用所述設備能夠經濟地以大量制造這種結構元件。此外,本發明的任務還在于,給出一種適合于制造這種結構元件的方法。
在設備方面,按照本發明,所述任務利用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所述的特征的設備來解決。按照這些特征,用于降沿縱向方向延伸的直徑在亞毫米范圍內的圓柱形工件分開成各個分段的所述設備包括如下特征:
a)夾緊裝置,具有至少一個第一和第二夾緊塊以及至少在其中一個夾緊塊中在朝向另一個夾緊塊的側面上引入的用于工件的導入開口和確定工件的進給方向的縱向槽,所述縱向槽用于在夾緊塊之間容納和引導工件,
b)夾緊裝置具有確定工作區的、中斷縱向槽且橫向于縱向槽延伸的、用于激光束和切割氣體的通孔,
c)在工作區中設置有切割頭,所述切割頭具有與通孔對準的用于激光束和切割氣體的射出口。
通過位于第一和/或第二夾緊塊中的導入開口便于將工件導入在向第一和/或第二夾緊塊中在相應相對置的夾緊塊的側面上所引入的縱向槽中。
因為在工作區中對工件進行加工,所述工作區在利用激光束加工工件期間以及在加載切割氣體期間能實現在通孔的兩側上的支承工件,不僅能夠精確地加工工件、例如引入縱向縫隙,而且能夠精確地分離出小的分段。
此外,當通孔同時設置為用作用于利用激光束從工件分離出的分段的第一出口并且能利用柔性軟管連接到第一收集容器上時,能保證可靠且受控的操縱分離的短的分段。
所述設備其他有利的實施方案在引用權利要求1的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
在方法方面,按照本發明,所述任務利用具有權利要求10的特征的方法來解決。用于將沿縱向方向延伸的圓柱形工件分離成各個分段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將工件導入夾緊裝置的導入開口中,
b)使工件進給,直至該工件橫跨通孔,
c)在通孔之內利用激光束實施分離切割,
d)將分離出的分段通過與通孔對準的出口排出并且利用切割氣體通過柔性軟管將分段進一步運輸到第一收集容器中。
因為所述工件支承在通孔的兩側上,所以能夠精確地加工以及精確地分離。即使此時形成的分段的長度略微超過通孔的凈寬度,也能夠通過出口有針對性地排出分離出的分段并且利用切割氣體將其進一步運輸至收集容器,因為分段通過由切割氣體施加的壓力落到通孔中。
附圖說明
為了進一步闡述本發明參閱在附圖中示出的實施例。圖中:
圖1以示意性原理圖示出按照本發明的設備,
圖2以透視的局部視圖示出在所述設備中使用的夾緊裝置的用作夾緊體的組件,
圖3以縱剖視圖示出在圖2中示出的夾緊體,
圖4示出夾緊體在位于夾緊裝置中的通孔的區域內的放大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羅芬-巴瑟爾激光技術有限責任兩合公司,未經羅芬-巴瑟爾激光技術有限責任兩合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34105.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