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鞋,特別是運動鞋無效
| 申請號: | 201380033346.5 | 申請日: | 2015-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073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克呂格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彪馬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3C1/00 | 分類號: | A43C1/00;A43C11/00;A43C1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張敬強;嚴星鐵 |
| 地址: | 德國黑措***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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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特別是 運動鞋 | ||
1.鞋(1),特別是運動鞋,其包括鞋面部分(2)和連接于鞋面部分(2)的鞋底(3),其中鞋面部分(2)在其腳背區域(4)中包括兩個被間隙分隔開的相鄰設置的拉緊部(5),其中設置束緊系統(6、7),通過此束緊系統(6、7),鞋(1)可以通過將相鄰設置的拉緊部(5)對著彼此拉動而被束緊在鞋(1)的穿著者的腳上,其中束緊系統(6、7)包括中心鎖緊件(6),通過此中心鎖緊件(6)可以拉緊第一拉緊元件(7),
其特征在于,
設置至少一個拉力傳遞元件(8),其包括第一、優選的上部拉緊部分(9)和第二、優選的底部拉緊部分(10),
其中第一拉緊元件(7)接合在第一拉緊部分(9)中,并在束緊第一拉緊元件(7)的過程中沿著腳背區域(4)方向拉動第一拉緊部分(9),
其中設置第二拉緊元件(11),其通過其兩個端部(12、13)而被固定于鞋底(3)處或被固定在鞋面部分(2)的底部區域中,其中第二拉緊元件(11)接合在第二拉緊部分(10)中,并在束緊第一拉緊元件(7)的過程中沿著鞋底(3)方向拉動第二拉緊部分(10),
其中第一拉緊部分(9)和第二拉緊部分(10)通過拉緊元件(14)相互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緊元件(14)通過其一個端部而被固定于所述兩個拉緊部分(10)中的一個處,優選地固定于所述第二拉緊部分處,所述拉緊元件(14)穿過在所述其他拉緊部分(9)處、優選的在第一拉緊部分處的孔(15)延伸,尤其是穿過孔眼延伸,并且拉緊元件(14)通過其另一端被固定于所述鞋面部分(2)處。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緊元件(14)被設計為帶,其厚度最多為其寬度(B)的20%。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鎖緊件(6)被設置于所述腳背區域(4)中的鞋舌(16)處。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拉緊部分(9,10)中設置了用于所述第一拉緊元件或第二拉緊元件(7、11)的弧形引導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緊部分(9)包括用于所述第一拉緊元件(7)的單一弧形引導件。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拉緊部分(10)包括用于一個所述第二拉緊元件(11)或兩個所述第二拉緊元件(11)的兩個弧形引導件。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拉緊元件(11)通過至少一個鞋底孔眼(17、18)被引導并被其偏轉,其中,鞋底孔眼(17、18)設置于所述鞋底(3)處或設置于所述鞋面部分(2)的底部區域中。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拉緊元件(11)通過設置在所述鞋(2)的鞋跟區域(19)中的鞋跟孔眼(20)被引導。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拉緊元件(11)至少部分地在所述鞋面部分(2)內部或沿著所述鞋面部分(2)的內側在所述第二拉緊部分(10)和所述鞋跟孔眼(20)之間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緊元件(7)延伸穿過設置在所述腳背區域(4)兩側的多個所述第一拉緊部分(9)。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緊元件(7)通過被連接于所述拉緊部(5)的引導元件(21)而在所述拉緊部(5)處延伸于兩個所述第一拉緊部分(9)之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鞋面部分(2)的每一側都設置了兩個拉力傳遞元件(8)。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緊元件(7)和/或所述第二拉緊元件(11)被構成為由高拉伸強度材料制成的、特別是芳綸纖維制成的繩。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緊部分(9)和/或所述第二拉緊部分(10)被構成為塑料材料,其中,至少一個所述弧形引導件優選地由注射成型工藝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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