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含棉花皮素的毛發著色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1380031884.0 | 申請日: | 2013-06-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074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08 |
| 發明(設計)人: | R·K·博蓋爾;J·凱西;S·甘格利;K·J·亨特;J·H·凱克;S·P·雷德芬 | 申請(專利權)人: | 荷蘭聯合利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49 | 分類號: | A61K8/49;A61Q5/06;A61Q5/10;A61K8/97;A61K8/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文平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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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棉花 毛發 著色 組合 | ||
1.毛發著色組合物,其包含:
(a)棉花皮素;和下述任一種
(b1)過氧化物酶與過氧化氫產生劑或過氧化氫中任一種的組合,或
(b2)漆酶;
其中所述組合物具有4.5至7.0,優選地小于或等于6.0的pH。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過氧化物酶為來自II類(真菌)或III類(植物類或藻類)的非動物血紅素過氧化物酶。
3.根據權利要求2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過氧化物酶得自擬南芥、辣根、大麥、花生、大豆、煙草、和蕪菁(植物類)、綠藻水綿(綠藻類)、Arthromyces?ramosus和灰蓋鬼傘(真菌)。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漆酶源自真菌或植物源,例如選自下述的那些:曲霉屬、葡萄孢屬、擬蠟菌屬、Cerrena、毛殼菌屬、鬼傘屬、革蓋菌屬、脈孢菌屬、革耳菌屬、平革菌屬、側耳屬、多孔菌屬、密孔菌屬和栓菌屬、及漆樹屬。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毛發著色組合物包含0.001-10、優選0.1-5%w/w的(+)-棉花皮素。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毛發著色組合物包含0.0001-3、優選0.001-1、最優選0.01-1%w/w的過氧化氫。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毛發著色組合物包含0.0001-5、優選0.0001-1%w/w的過氧化物酶或漆酶。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過氧化氫產生劑包含產生過氧化氫的氧化酶、底物和氧。
9.根據權利要求8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產生過氧化氫的氧化酶選自(S)-2-羥基酸氧化酶、D-半乳糖氧化酶、葡萄糖氧化酶、松柏醇氧化酶、乙醇酸氧化酶、己糖氧化酶、草酸氧化酶、氨基酸氧化酶和L-半乳糖酸內酯氧化酶,并且各自底物選自(S)-2-羥基酸、D-半乳糖、葡萄糖、松柏醇、α-羥基酸、D-葡萄糖、草酸、氨基酸和L-半乳糖酸-1,4-內酯。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過氧化氫產生劑選自:(S)-2-羥基酸與(S)-2-羥基酸氧化酶、D-半乳糖與D-半乳糖氧化酶、葡萄糖和葡萄糖氧化酶、松柏醇和松柏醇氧化酶、α-羥基酸和乙醇酸氧化酶、D-葡萄糖和己糖氧化酶、草酸和草酸氧化酶、以及L-半乳糖酸-1,4-內酯和L-半乳糖酸內酯氧化酶、氨基酸氧化酶和氨基酸,所有都在氧的存在下。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毛發著色組合物包含0.0001-5、優選0.001-1%w/w的產生過氧化氫的氧化酶。
12.根據權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毛發著色組合物包含0.01-10、優選0.1-5%w/w的底物。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還包含在所述過氧化物酶和過氧化氫或所述漆酶的存在下適用于與棉花皮素或棉花皮素的反應產物配位的金屬離子。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金屬離子選自鐵(II)、鐵(III)、銅(I)、銅(II)、銅(III)和鋁(III)。
15.根據權利要求13或權利要求14的毛發著色組合物,其中所述毛發著色組合物包含0.0001-2、優選0.001-0.1%w/w的金屬離子。
16.一種使毛發纖維著色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毛發纖維施用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的毛發著色組合物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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