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腳椅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30867.5 | 申請日: | 2013-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0257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D·科;H·奧諾 | 申請(專利權)人: | 米瑪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D1/00 | 分類號: | A47D1/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44205 | 代理人: | 馮劍明 |
| 地址: | 英屬維爾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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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腳椅 | ||
1.具有一個下部椅腳和一個安裝在椅腳上部區域大致呈碗狀的椅面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碗狀椅面(12)包含一個容納體積較大的外部座椅碗(20)以及一個與外部座椅碗相匹配的容納體積稍小的內部座椅碗(21),該內部座椅碗固定在外部座椅碗中,椅面可以傾斜調節,此外在椅面(12)的背部至少安裝一個支柱或者弓形支架(15),該支柱或者弓形支架確定一個環形軌道,椅面在傾斜調節時沿著該環形軌道進行移動,同時在和椅腳相連的導向裝置(14)的內部或者表面進行導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為了將內部座椅碗(21)固定在外部座椅碗(20)上設有一安排在其中一只座椅碗上的鎖定元件,該鎖定元件鎖定在另一座椅碗內的凹槽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外部座椅碗(20)與內部座椅碗(21)相比優先具有更大的內部寬度、更大的內部高度、在垂直于內部高度的方向上更大的內部深度,和/或基于支撐椅腳(11)的地面更低的椅面高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導向裝置(14)可相對于椅腳(11)進行高度調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導向裝置(14)相對于椅腳(11)沿著向垂直方向傾斜的軌道進行線性高度調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該高腳椅具有一個伸縮狀椅面(12)高度調節裝置,包含一個傾斜于垂直位置安裝在椅腳(11)上的外部立柱(13),至少一個內部伸縮桿(18)從該外部立柱中以可伸縮的方式伸出,在內部伸縮桿上安裝有導向裝置(14)或者一個安裝在椅腳上的伸縮桿可以相對于外部立柱(13)進行高度調節,且在外部立柱上安裝有導向裝置(1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伸縮式高度調節裝置的立柱(13)或者伸縮桿(18)偏心安裝在椅腳(11)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為就坐在椅面內的兒童設計一腳部擱架(17),該擱架以可拆除的方式安裝在椅面上,該腳部擱架的輪廓為U形腳鐙,對此,腳蹬在固定狀態下部分和椅面下邊沿間隔一定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支柱狀支架(19)以可拆卸的方式至少安裝在座椅碗的兩個固定點上,其中,在該支架上以可拆卸的方式同時固定一個用于椅面的置物架(16)。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支柱或者弓形支架(15)優先為一個半環,導向裝置(14)包含一個為管狀較短弧形段構成的容納孔,支柱或者弓形支架(15)在對椅面(12)進行傾斜調節時可以穿過該容納孔進行移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腳椅,其特征在于,支柱或者弓形支架(15)以可變的間隔包圍碗狀椅面(12)的輪廓和/或椅面至少在支柱或者弓形支架各自末端區域固定在其邊框相對的兩個固定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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