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在電子裝置中降低功耗的設備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380029103.4 | 申請日: | 2013-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3516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30 |
| 發明(設計)人: | 裴泰廷;姜鎮奎;金惠貞;李祥洙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9/38 | 分類號: | G06F9/38;G06F9/46;G06F1/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6 | 代理人: | 姜長星,王兆賡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子 裝置 降低 功耗 設備 方法 | ||
1.一種電子裝置,包括:
第一處理器,用于支持并執行第一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以及
第二處理器,用于支持并執行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第一處理器包括用于處理多媒體服務的應用處理器,
其中,第二處理器包括用于處理蜂窩通信服務的通信處理器、調制解調處理器和基帶處理器之一,
其中,第二處理器包括:路由器,被配置為根據會話初始化協議信號的類型,將會話初始化協議信號選擇性地提供到第二處理器的會話初始化協議或者發送到第一處理器的會話初始化協議。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第一處理器包括視頻引擎和音頻引擎中的至少一個,
其中,第二處理器包括視頻引擎和音頻引擎中的至少一個,
其中,視頻引擎處理從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提供的視頻數據,輸出處理的視頻數據,并將接收的視頻數據提供到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音頻引擎處理從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提供的音頻數據,輸出處理的音頻數據,并將接收的音頻數據提供到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第一處理器和第二處理器執行包括用于等效提供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服務的多個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的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如果第二處理器包括視頻引擎和音頻引擎,則第二處理器使用所述多個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來提供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服務,
其中,視頻引擎處理從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提供的視頻數據,輸出處理的視頻數據,并將接收的視頻數據提供到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音頻引擎處理從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提供的音頻數據,輸出處理的音頻數據,并將接收的音頻數據提供到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當第二處理器提供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服務時,第一處理器失活。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第一處理器執行包括用于提供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服務的多個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的第一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第二處理器執行包括第一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中的至少一個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的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以及傳輸控制協議/互聯網協議。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包括會話初始化協議、實時傳輸協議和實時控制協議中的至少一個。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如果第二處理器包括視頻引擎和音頻引擎,則第二處理器使用所述至少一個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來通過分組交換網絡提供語音呼叫服務和視頻呼叫服務,
其中,視頻引擎處理從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提供的視頻數據,輸出處理的視頻數據,并將接收的視頻數據提供到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音頻引擎處理從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提供的音頻數據,輸出處理的音頻數據,并將接收的音頻數據提供到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當第二處理器提供語音呼叫服務或視頻呼叫服務時,第一處理器失活。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如果第二處理器包括音頻引擎,則第二處理器使用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來通過分組交換網絡提供語音呼叫服務,
其中,音頻引擎處理從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提供的音頻數據,輸出處理的音頻數據,并將接收的音頻數據提供到第二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棧,
其中,當第二處理器提供語音呼叫服務時,第一處理器失活。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第二處理器使用會話初始化協議來在語音呼叫期間執行會話刷新。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第一處理器通過處理經由所述多個互聯網協議多媒體子系統協議從第二處理器接收的視頻數據和音頻數據,來通過分組交換網絡提供視頻呼叫服務。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三星電子株式會社,未經三星電子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380029103.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