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流感中和藥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380024604.3 | 申請日: | 2013-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075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08 |
| 發明(設計)人: | S·拉居拉姆;維斯瓦納坦·薩西賽哈蘭;文卡塔拉曼·桑達拉拉詹;拉姆·薩西賽哈蘭;維迪亞·蘇布拉馬尼亞安;卡納安·塔拉卡拉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麻省理工學院 |
| 主分類號: | A61K39/42 | 分類號: | A61K39/42;C12P2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87 | 代理人: | 沈錦華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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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流感 中和 藥劑 | ||
1.一種抗體,其與表格2和表格3中所列的一或多種抗體(SEQ?ID?NO:1-60)競爭結合至多種不同血球凝集素(HA)多肽,所述多種不同HA多肽包括以至少2種不同HA亞型發現的HA多肽蛋白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包含序列與表格2和表格3中的相應CDR或FR(SEQ?ID?NO:1-60)一致的一或多個互補決定區CDR或一或多個框架區FR。
3.一種抗體,其包含序列與表格2和表格3中的相應CDR或FR(SEQ?ID?NO:1-60)至少80%一致的一或多個CDR或一或多個FR。
4.一種抗體,其包含相較于表格2和表格3中的相應CDR以及FR序列(SEQ?ID?NO:1-60),總共含有不超過18個取代的CDR以及FR序列。
5.一種抗體,其包含相較于表格2和表格3中的相應CDR以及FR序列(SEQ?ID?NO:1-60),總共含有不超過15個取代的CDR以及FR序列。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包含互補決定區CDR?1,所述互補決定區CDR?1顯示與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1區域(SEQ?ID?NO:17-18和/或SEQ?ID?NO:44-54)至少65%、超過70%、超過75%、超過80%、超過85%、超過90%、超過95%或超過99%一致。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相較于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1區域(SEQ?ID?NO:17-18和/或SEQ?ID?NO:44-54),所述抗體包含具有至少兩個氨基酸取代的互補決定區CDR?1。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相較于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1區域(SEQ?ID?NO:17-18和/或SEQ?ID?NO:44-54),所述抗體包含具有少于兩個氨基酸取代的互補決定區CDR?1。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包含互補決定區CDR?1,所述CDR1具有與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1區域(SEQ?ID?NO:17-18和/或SEQ?ID?NO:44-54)之一的氨基酸序列一致的氨基酸序列。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包含互補決定區CDR?2,所述CDR2顯示與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2區域(SEQ?ID?NO:19-20和/或SEQ?ID?NO:55-58)至少65%、超過70%、超過75%、超過80%、超過85%、超過90%、超過95%或超過99%一致。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相較于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2區域(SEQ?ID?NO:19-20和/或SEQ?ID?NO:55-58),所述抗體包含具有至少兩個氨基酸取代的互補決定區CDR?2。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相較于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2區域(SEQ?ID?NO:19-20和/或SEQ?ID?NO:55-58),所述抗體包含具有少于兩個氨基酸取代的互補決定區CDR?2。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包含互補決定區CDR?2,所述CDR2具有與表格2以及表格3中的CDR2區域(SEQ?ID?NO:19-20和/或SEQ?ID?NO:55-58)之一的氨基酸序列一致的氨基酸序列。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包含互補決定區CDR?3,所述CDR3顯示與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3區域(SEQ?ID?NO:21-32和/或SEQ?ID?NO:59-60)至少65%、超過70%、超過75%、超過80%、超過85%、超過90%、超過95%或超過99%一致。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抗體,其中相較于表格2和表格3中的CDR3區域(SEQ?ID?NO:21-32和/或SEQ?ID?NO:59-60),所述抗體包含具有至少兩個氨基酸取代的互補決定區CD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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